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14,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机构库采购项目第1包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合肥,所属行业分类:食品,中标商: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中标金额:,招标编号:2018FACJ0068,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机构库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1包)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机构库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8FACJ0068
项目分包(标段):第1包:国抽食品检验机构
财政编号:RWHF(W)2018-00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2月11日
标段名称: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机构库采购第1包:国抽食品检验机构
中标人一: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367 号 中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机构库采购第1包:国抽食品检验机构等一项
中标人二: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经三纬五路交口 中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机构库采购第1包:国抽食品检验机构等一项
中标人三: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996号1幢4楼 中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机构库采购第1包:国抽食品检验机构等一项
中标人四: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市辖区·静安区 中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机构库采购第1包:国抽食品检验机构等一项
中标人五: 中标供应商名称: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桂平路680号35幢2-4楼 中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机构库采购第1包:国抽食品检验机构等一项
中标人六: 中标供应商名称: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闵行区瓶北路155号 中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机构库采购第1包:国抽食品检验机构等一项
中标人七: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中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机构库采购第1包:国抽食品检验机构等一项
中标人八: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7幢 中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机构库采购第1包:国抽食品检验机构等一项
评审委员会名单:沈德凯,胡万富,刘燕,姚莉,尹振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区12-14F
联系人:唐亮
联系方式:13855185602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杜忠凯 联系电话:0551-66223733、66223645
公告期限:2018年02月14日至2018年02月22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机构库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