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15,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宁德福鼎市教育局中小学学生簿籍采购政府采购合同,所属区域:福建-宁德-福鼎,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350982]FJSHYZB[GK]201705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982]FJSHYZB[GK]2017051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14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鼎市教育局
乙方:福清市龙江彩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82]FJSHYZB[GK]2017051的福鼎市教育局中小学学生簿籍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一年级 | 一年级 | 7009 | 190644.8 | 一年级 | 2018年春、秋季至少在开学前三天按各校所需的簿册以校为单位,包装完整并送到各中小学所在地。 | 产品实行“三包”(即包送、包换、包退)。我公司应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配送货物,对质量不合格的货物在1天内负责包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包装、运输等一切费用。包换后的货物应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1 | 1-2 | 二年级 | 二年级 | 7345 | 199784.0 | 二年级 | 2018年春、秋季至少在开学前三天按各校所需的簿册以校为单位,包装完整并送到各中小学所在地。 | 产品实行“三包”(即包送、包换、包退)。我公司应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配送货物,对质量不合格的货物在1天内负责包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包装、运输等一切费用。包换后的货物应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1 | 1-3 | 三年级 | 三年级 | 7203 | 195921.6 | 三年级 | 2018年春、秋季至少在开学前三天按各校所需的簿册以校为单位,包装完整并送到各中小学所在地。 | 产品实行“三包”(即包送、包换、包退)。我公司应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配送货物,对质量不合格的货物在1天内负责包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包装、运输等一切费用。包换后的货物应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1 | 1-4 | 四至六年级 | 四至六年级 | 16423 | 451304.04 | 四至六年级 | 2018年春、秋季至少在开学前三天按各校所需的簿册以校为单位,包装完整并送到各中小学所在地。 | 产品实行“三包”(即包送、包换、包退)。我公司应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配送货物,对质量不合格的货物在1天内负责包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包装、运输等一切费用。包换后的货物应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1 | 1-5 | 初中 | 初中 | 12635 | 442477.70 | 初中 | 2018年春、秋季至少在开学前三天按各校所需的簿册以校为单位,包装完整并送到各中小学所在地。 | 产品实行“三包”(即包送、包换、包退)。我公司应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配送货物,对质量不合格的货物在1天内负责包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包装、运输等一切费用。包换后的货物应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计: | 1480132.14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捌万零壹佰叁拾贰元壹角肆分(¥1480132.14)。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18年春、秋季至少在开学前三天按各校所需的簿册以校为单位,包装完整并送到各中小学所在地。;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福鼎市各中小学校(含完小教学点),包含偏远山区及海岛;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全新设计制造,无次品,所选用原料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基本安全要符合国家标准及[350982]FJSHYZB[GK]201705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 2、簿籍成品符合《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511-2010》。 3、簿册内芯统一用大度50克原浆16K、A5有光纸,封面(底)为大度100克原浆A5、16K铜版纸。 4、每本簿册内芯至少要有两根平订针且钉距均匀一致;纸张纤维组织均匀,切边整齐、洁净,同批簿册纸张色差不大于2%;簿册纸张应平整,不允许有砂子、褶子、皱纹、裂口、孔眼等影响使用的外观纸病。。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1)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2)《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511-2010》;(3)[350982]FJSHYZB[GK]2017051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以及本采购合同约定其他检验标准。 2、开学一周后,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到各中小学抽检,每个年段各抽5套送至福建省浆纸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测。乙方同意服从上述检验中心的检测结论,并自愿承担相应的后果,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以学期为结算单位,根据实际交付合格品的数量进行结算。 2、付款时间:待甲方下属的各中小学校收到该学期全部簿籍,乙方取得全部学校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向甲方提交等额货款的发票后一个月内,由甲方一次性付清该学期全部货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期限自 2018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1 日止。
10、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每逾期一日,按照未付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七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簿籍的,每逾期一日,按该学期货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七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超过七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日按该学期货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七支付违约金并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违约金和履约保证及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3、乙方交付的簿籍数量短缺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应补足短缺的簿籍外,还应按日按该学期货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七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三天仍未能补足簿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日按该学期货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七支付违约金并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违约金和履约保证及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4、乙方交付的簿籍经送检福建省浆纸质量监督检验站,若15项检测项目[破页、脏迹、漏印、页数、断线、偏斜、印划线、套印偏差、规格尺寸、白度、施胶度、平滑度(使用面)、尘埃度、内芯定量(单面书写纸)、封面定量(铜版纸)]中有任何1项不合格的,乙方应按该学期货款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有3项以上(含3项)检测项目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该学期货款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违约金和履约保证及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因产品质量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乙方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人因侵犯知识产权等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并承担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5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鼎市教育局 | 乙方: | 福清市龙江彩印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鼎古城西路145 | 住所: | 福清市宏路街道上郑村189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何爱梅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叶辉 |
|
联系方法: | 7815636 | 联系方法: | 1585918017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405258361541 |
签订地点:福鼎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