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3-17,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泉州晋江市八仙山全民健身中心智能化工程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政府采购合同,所属区域:福建-泉州-晋江,所属行业分类:健身,招标编号:[350582]FJZH[GK]2017024,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582]FJZH[GK]2017024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16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晋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乙方:中移全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2]FJZH[GK]2017024的晋江市八仙山全民健身中心智能化工程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 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 1 | 7400123.86 | 详见技术商务标《标的一览表》内容 | 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7天内供货,具体交货安装时限与装修工程同步 | 详见技术商务标《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的内容及措施》内容 |
合计: | 7400123.86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佰肆拾万零壹佰贰拾叁元捌角陆分(¥7400123.86)。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 7 天内供货,具体交货安装时限与装修工程同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晋江市八仙山全民健身中心工地现场;
4.3交付条件:所有货物安装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标的符合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同时与乙方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合同、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验收期次2:1、 初步验收:货物采购计划和内容根据供货和安装进度分批申报,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采购,因未经采购人批准而采购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完全承担。设备材料进场后,由采购人组织人员与中标人共同进行数量及外观等方面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设备经验收后仍由中标人保管。 验收期次3:2、 中间验收:当中标人完成一批设备安装调试后,书面通知采购人进行中间验收。验收资料有: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表、隐蔽工程(随工检查)验收单(管线)、更改审核单、工程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设备和明设管线)等。进度款的拨付按已安装完成并通过中间验收的量为准。 验收期次4:3、 完工验收:全部设备系统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使用后,由监理单位、采购人和中标人,进行完工验收,验收内容主要是清点设备材料的数量和检查中标人各种检测记录的完整性。验收合格后进入三个月的试运行阶段。完工验收通过后即进行工程的移交,在移交前的保管工作由中标人负完全责任。完工验收期间应提供的验收资料有:智能建筑工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按不同的子系统采用不同的表格)、子系统检测记录表、强制措施条文检测记录表、系统(分部工程)检测汇总表,子系统检测汇总表。 验收期次5:4、 最终验收:系统试运行三个月正常,采购人与中标人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最终验收(验收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由双方共同签署正式验收记录表:各分项工程试运行记录表、资料审查表、竣工验收结论汇总。。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1:支付比例(%)50 ,每批货物送到指定现场,经初验合格后,支付该批次合同价款的50%; 支付期次2:支付比例(%)20 ,每批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中间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批次合同价款的70%; 支付期次3支付比例(%)15,合同包内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 支付期次4:支付比例(%)10 ,合同包内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 支付期次5:支付比例(%)5,余下的货款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3年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免费质量保修期满3年并结清全部项目价款时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生效后无正当理由,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供货
a.投标人提供货物须为未使用的全新合格产品且来源渠道合法,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设备及配件标识通俗易懂,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
b.本项目所采购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要求认证产品的(如3C认证等),投标人必须提供。
c.中标人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设备、配件、材料及工具,并负责所供货物的包装、运输。
d.货物的装卸、运输和堆放均应做到安全、规范,如有破损须及时修复。
14.2安装和调试
a.中标人负责将货物运送到交货地点,并派专业的人员负责货物的安装和调试,直至货物正常使用,验收合格。
b.安装应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所有设备、配件等安装前须经采购人同意。
14.3培训
中标人应结合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采购人派出的管理、维护人员进行设备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以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并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图纸、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差旅费、住宿、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报价内。
14.4文本资料
a.安装图纸;
b.安装、使用保养维护手册(或说明书);
c.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试验方法,产品原 产地出厂合格证;
d.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装箱单;
e.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4.5保修期及售后 服务要求:
a.本项目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设备经验收合格、各种资料移交完毕之日起3年(厂家或国家有更长免费质量保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b.在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对各设备保养,并实施至少两次整体检查。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整个设备包换或包退,并承担相应费用。
c.在质保期内,中标人为采购单位提供免费的系统技术咨询,若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货物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人及时免费保修及更换;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进行现场分析、提供质量问题解决方案,24小时内修复;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中标人应提供相同规格的代用产品或更换新产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维修响应时间内中标人未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d.投标人响应上述售后 服务要求,并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各自详细具体的售后、保修服务响应方案及免费保修期满后三年内设备维护的收费标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其报价的情况选择是否由其进行维保服务。
e.中标人须在2020年“世中运”赛事期间,派技术人员至现场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及保障。
14.6合同总价:
a.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将项目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并调试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项目所需的货物(含配件及辅材)的价格、运输费、搬运费(含二次搬运)、深化设 计费(如有)、线缆铺设、安装调试费、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费、质量保修期内的货物维护费用、水电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检验(包括海关、商检等)检测费、措施费、规费、税费、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价格浮动等。
b.上述费用均应包含在每一单项细目的单价中,所有单价均为综合单价,该单价包括以上明确或未明确的所有费用,乙方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合同总价中。上述价格在相关合同期内为不变价。乙方必须充分考虑上述费用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合理报价,不得恶意低价,否则若无法按要求履行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c. 通信接入线路由乙方负责与通信运营商协调接入运营商机房,所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d. 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清单作为合同总价依据,除设 计方案有改变或工程量清单中重要设备的数量有变更外,中标金额及服务不再调整(预埋管道工程部分另行规定),为一次性包干价,乙方应充分考虑各项报价,如有漏报,视同含在合同总价中。因设 计方案有变更或工程量清单中重要设备数量有调整的,实际结算金额按中标单价与实际数量结算。如变更的子目在清单中没有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单价。
e.乙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配件,如采购清单未列出或数量不足,乙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增加合同总价。
f. 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及相关内容与图纸不一致的以采购清单的要求为准,招标文件中未约定的内容参照图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需对图纸进行深化设 计,乙方须提供深化设 计施工图,并通过本项目原设 计单位的审核及盖章,此部分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g.乙方在开标前应综合考虑日后政策性调整及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项目造价变动,上述原因造成的项目造价变动不予调整。
h. 货物安装时,若升级无法买到相应的货物时,应按相同品 牌同 档次的升级产品供货,性能指标不能下降,合同价格不变。
i.) 乙方应提供货物在免费保修期内所需易损件的备品备件(如有),其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j. 乙方应向采购人提供一套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有),其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内。
k.乙方按照项目实际情况需求,本次项目的乙方作为分包单位纳入总承包管理;中标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协调和配合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总承包单位自行协商,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如有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其他前期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的,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l. 总承包管理单位职责:总承包单位对项目负总责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统一管理、协调工序交叉、统筹施工配合,承担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及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提供施工电梯垂直运输、脚手架、临时设施用地、水源、电源,提供施工测量用的基准轴线、水平控制点;负责已完工项目的成品保护,保证所有分包项目按合同要求完成,归纳各分部分项(含分包项目)的技术内业资料,组织工程通过终验等总包单位全部责任。用水、用电等由各分包单位安装独立计量表自行承担费用,总包单位提供接入方便。
m. 本项目预算价包含了由主体工程的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的预埋管道等工程的相关费用,合同总价须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单独列出此部分费用且不得参与合同总价优惠;乙方应将此部分全部费用按实结算给总承包单位(约12万元,具体由采购人单位委托结算审核单位出具的审核书为准,按实结算。),乙方须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对合同总价的影响,不得拒绝。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玖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晋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 乙方: | 中移全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住所: | 晋江市文化中心四楼 | 住所: | 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20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杨林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5-85860685 |
联系方法: | 1517683185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石家庄市东岗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0147796980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