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3-19,公告主要内容为:合肥安徽医科大学自费来华留学生招生咨询中介机构遴选项目二次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合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0068-17LXFW1570589,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自费来华留学生招生咨询中介机构遴选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0068-17LXFW1570589
项目分包(标段):此项目分为1个包
招标(采购)方式: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3月15日
成交候选供应商:合肥沃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A座1422室
成交金额:¥9,600.00每名学生(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每名学生)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自费来华留学生招生咨询中介机构遴选。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邱世洵、张祎、张琴、汪河清、周家群。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8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51-65172118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六楼
项目负责人:陈少炜联系电话:0551-63736785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六楼609室,联系电话:0551-6373678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医科大学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