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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项目(项目编号:HJGP-2018-F-021)成交公告
2018-04-11 17:35:4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 中标商:  
加入时间:  2018.04.11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11,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项目项目编号: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编号:HJGP-2018-F-02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HJGP-2018-F-021)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委托,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HJGP-2018-F-021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第1包 141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文慧园甲12号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高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详细请见附件。 1、质量维护期:项目终验后进入维护期,免费维护期为一年。 2、响应时间:承诺免费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免费电话技术支持,电话支持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按照故障响应速度要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除电话支持外,还提供传真、电子邮件和网上技术论坛等形式的远程支持,2小时内必须响应。故障响应速度:投标人承诺业务报修后2小时以内到达用户现场,保证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解决故障。 3、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在响应时间内解决因系统导致的所有软件问题,因维护软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在质保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在软件的使用维护、应用开发方面以优惠的价格继续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如续签运行维护合同,则按运行维护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1.0 141 141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单志刚,费建军 陈建超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尚春婵
2.联系电话:022-83560690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老师:27508667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67号通耀大厦三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3560690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828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最终版)高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项目.doc

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关键字:法院,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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