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13,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莆田2017湄洲岛市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所属区域:福建-莆田,所属行业分类:健身,招标编号:[350306]D[GK]201800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306]D[GK]2018001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13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乙方:莆田市你我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6]D[GK]2018001的2017湄洲岛市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拼装游泳池及配套设施 | 拼装游泳池及配套设施 | 1 | 648000 | 盛邦 |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实施 |
1 | 1-2 | 室内外健身器材 | 室内外健身器材 | 1 | 307500 | TSQTL |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实施 |
合计: | 9555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伍万伍仟伍佰元整(¥955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交付时间(合同))}};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5.2乙方的报价应包含单价和总价。响应总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国家法定送检的检验检测报告费用、税收、售后服务等费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采购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所供货物的规格和产品标准及材质、尺寸和技术处理等进行验收。6.1.2、结构、外观、制造、装配材料及工艺要求应符合招标采购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采购人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换货或退货。6.1.3、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邀请。具体如下:是。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采购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支付95%,余款5%于保修期满且后无未了事宜后一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子合同签订之日生效,至2019年1月1日。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10.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牌、型号、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负责更换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货物,否则,按无能力交货进行处理。10.3、乙方无能力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逾期不能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物款总额1%的违约金(逾期期限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按无能力交货处理)。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不由采购人付款)或付款(采购人付款)违约同等责任。10.4、乙方全部安装调毕完毕后,甲方需在约定的时日内(一般设备建议7日内,特殊设备另行约定,最长建议不超过20日)内组织验收,超过约定时限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验收合格。10.5、其他违约责任如双方认为需要增加的,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修订。。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退还全部甲方已付款项及赔偿所造成的甲方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 (甲乙双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投标总价应为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经乙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 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意外险费用、安装调试费产品检验检测、税收、售 后服务、服务费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说明书、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所有费用。 14.2乙方货物必须符合生产国、制造商、原厂原包装的要求,技术指标应符合产品制造商公布的标准,所有设备均须标明功能、使用说明、所含附件及其用途。 14.3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时间把货物全部运抵现场,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甲乙双方共同开箱验收. 14.4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测时使用的工具、设备乙方提供,设备调试由乙方负责. 14.5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三年内保修及上门;从正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终身维护。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 乙方: | 莆田市你我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住所: | 湄洲岛管委会 | 住所: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中街643号丰美健城小区1号楼301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赵华义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詹红 |
|
联系方法: | 13850221208 |
联系方法: | 1895958829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5 0163 2433 0000 1507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