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20,公告主要内容为:宁夏中卫[自治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宁夏-中卫,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代理: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工作已于2018年4月19日结束,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项目名称 |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
中标人名称 |
银川富安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利民南街康晨一品705号公寓 |
中标金额 |
人民币:柒拾叁万捌仟零叁拾捌元捌角 (¥738038.8元) |
服务期限 |
一年 |
代理费 |
11070元 |
专家名单:高峰、孙兰英、李颖、杨金林、杨月萍
招标人评标代表:杨月萍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计算),标准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巧银
联系电话:0951-5673868
招标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月萍
联系电话:0955-7074009
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