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5-21,公告主要内容为:宁夏吴忠[吴忠市]同心县清水街S101线至西征路道路拓宽改建工程二、三标段废标,所属区域:宁夏-吴忠-同心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同心县清水街(S101线至西征路)道路拓宽改建工程(二、三标段)废标公告
同心县清水街(S101线至西征路)道路拓宽改建工程(二、三标段)于2018年05月10日上午09:00时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标会议,当日下午约17:40时左右结束评标会议并在开标室宣布评标结果。
开标结束第二天宁夏金鼎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投诉:宁夏亚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二标段)的建造师牛克平有在建项目(项目名称: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红川村田间林网、生态绿化、新集村林木补植项目(施工及监理) 三标段),并附有拍摄图片及影像资料。
经监督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规定。本标段招标、评标结果无效,按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同心县清水街(S101线至西征路)道路拓宽改建工程(三标段)投标截止时间共收到8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现场由监督部门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7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符合要求。
本项目三标段招标控制价:13031899.90元;招标控制价下浮7%:12180080.60元,招标控制价下浮5%:12423457.54元;有6家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均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下浮5%(含5%)。
废标依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评标细则设招标控制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并高于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5%(含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7%(含7%)时,其报价视为有效报价。招标控制价下线={招标控制价-暂列金(含税)-暂估价(含税)}×(1-下浮率)+暂列金(含税)+暂估价(含税)三分之二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3%(含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5%(含5%)时,本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保留整数,小数不进位)”。
特此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018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