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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编号:JSA181173-2)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智能停车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18-07-17 12:50:5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浙江-宁波-慈溪 中标商:  
加入时间:  2018.07.16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7-17,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宁波编号: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智能停车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宁波-慈溪,所属行业分类: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JSA181173-2,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招标公告
                           编号:JSA18117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智能停车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 慈发改审批【2018】156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大院内。

  建设规模:新建7层智能立体机械停车楼,总高度17.25米,车库长65.8米,宽18.76米,共设置机械停车位300个。安装不少于3套机械式停车设备(巷道堆垛类或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及闭路监控、消防、给排水等辅助工程。

  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400万元。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计划工期:⑴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修改,经招标人正式确认设计方案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下达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现场配合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⑵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含停车设备的交货期、安装期和调试期)。

  质量要求:⑴设计: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规范、规章及现行标准,且施工图设计应符合国家、省、市施工图报批报建深度的标准。

  ⑵施工:验收合格(其中停车设备经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

  (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场地平整(不含场地上的车棚拆除工程)、桩基、幕墙(含屋面)、停车楼主体结构及停车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提升系统、搬运横移装置、出入口附属设备、电气控制系统、安全防护和检测系统)、监控、消防、给排水及车库标识等所有满足停车库正常运行的项目。

  (3)对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资料汇总、存档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办证报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具有3.1、3.2、3.3的资质且满足3.4、3.5、3.6的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与投标产品相应类别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

  3.4主设计师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主设计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开标前近四个月内(除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过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备查),若是退休人员须提供企业聘用合同及退休证;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主设计师须由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的人员担任。

  3.5项目经理要求: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一名。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的人员担任。

  3.6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仅指具有3.1和3.2资格的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派主设计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方式、时间

  网上投标申请:投标单位进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市级平台)。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系统(市级平台)中用交易证直接登录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前须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公告发布即可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

  23日下午17时30分,已投标申请的单位才能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下载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市级平台)。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电子招标资料与备案的纸质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效力。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窗口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7.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20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8月20日下午 17:00 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JSA18073-2。【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支行

  子帐号:395020010400337720000000029

  7.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20万元,通过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18年8月20日24 时前。

  8.其他说明

  8.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二  。

  8.3 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详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8.4 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投标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申请,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无须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投标申请时将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填到“慈溪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中“项目经理”栏内,将拟派主设计师姓名填到“慈溪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中“项目负责人”栏内,填写身份证号码处填写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

  9.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12F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A栋307-309室

  联系人:汪工

  联系人:唐涛、毛宇兰                         

  电  话:0574-63961230

  电话:0574-87125921、13251902066

  传真:0574-87127713

  2018年7月16日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574-63032078    

   

关键字:施工总承包,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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