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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富川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综合楼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中标公告
2018-12-18 18:16:2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西-贺州-富川县 中标商:  是
加入时间:  2018.12.18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富川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1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贺州富川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综合楼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贺州-富川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富川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中标商:是,中标金额:,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富川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1217富川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综合楼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富川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综合楼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FCCG2018292号)
二、采购内容:多联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购置,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
合同履行日期:
工作服务
◆设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发包人要求修改《设备布置施工图设计方案》和《设备安装进度计划方案》;项目设计配套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经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每自项目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修改意见重新修订方案报送项目发包人再次审核。
◆供货期:项目供应商按审核备案通过的《设备安装进度计划方案》分批次供货并安装调试,暂定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且项目发包人发出项目进场通知书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安装并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质保期:通过项目验收小组验收合适之日起2年。维修后货物更换的零配件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更换后的零配件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三、公示媒介及日期:
1.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公示日期:2018年1218
四、开标日期:2018年1217
评审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评标小组(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任善科、奉海、柳春、唐新洪、李铖(采购人代表)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确定拟成交供应商:
五、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兴元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35号信和丰商务大厦B座5楼
3.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伍玖佰叁拾元整(¥1755930.00
4.工作服务期:
◆设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发包人要求修改《设备布置施工图设计方案》和《设备安装进度计划方案》;项目设计配套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经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每自项目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修改意见重新修订方案报送项目发包人再次审核。
◆供货期:项目供应商按审核备案通过的《设备安装进度计划方案》分批次供货并安装调试,暂定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且项目发包人发出项目进场通知书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安装并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质保期:通过项目验收小组验收合适之日起2年。维修后货物更换的零配件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更换后的零配件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六、被否决的竞标供应商名称及原因:无

序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是否中标
是否被否决投标及否决原因
1
深圳市兴元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
深圳市新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3
深圳市网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备注:本代理机构将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30分)致电(按其开标会标签到表上载明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告知各标供应商其是否被否决标及否决原因或其评审得分与排序名次,未接听电话或电话错误导致无法正常通知到的视同放弃获知其评审结果,本代理机构告知电话为0774-7896663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富川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马鞍山路28号 
联系人:孙愿军
电话:0774-7885422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院内 
联系人:钟婷婷、邓红芳
电话/传真:0774-7896663
电子邮箱:fczb7892758@163.com
3.监督部门:富川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财源路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楼)
联系电话:0774-7882324
八、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及费用:
1.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即100万元以下--1.5%。
2.本次采购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贰万陆元整(¥26339.00),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九、中标公告期限: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18

关键字:工程,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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