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2-20,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宜昌办公大楼中央空调采购成交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宜昌-秭归县,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秭归县人民检察院,中标商:武汉耀星冷气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ZGZ0628-201901-01H,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根据鄂采计[2019]-00280号的要求,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秭归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2019年1月28日就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中央空调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中央空调采购
二、分包编号:ZGZ0628-201901-01H
三、采购预算:97.03万元
四、采购内容:中央空调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五、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湖北政府采购网、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019年2月19日。
六、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19年2月15日
磋商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茅坪镇屈原路1号)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周继学(组长)、胡开军、郭俊友(业主评委)
七、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武汉耀星冷气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56号长源大厦15楼9-15#室
成交项目金额为:95.00万元(大写:玖拾伍万元整)
主要成交内容: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详见附件)
八、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717室)。
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12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秭归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屈原路1号
联 系 人:郑 军
联系电话:17707178889
采购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 系 人:周春玲
联系电话:15171891523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