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本级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17,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丰台区[公开]清河分局干职食堂社会化服务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丰台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本级,中标商:北京宏莘和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6.09172万元,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本级的委托,就清河分局干职食堂社会化服务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BZC2019_047103102_302-JH001-XM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BZC2019_047103102_302-JH001-XM001
项目名称:清河分局干职食堂社会化服务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王超
联系方式:010-68018529-8054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京山线茶淀站北京清河农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5386903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盈坤世纪G座7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8018529-8054
四、中标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JBZC2019_047103102_302-JH001-XM00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04-23
中标成交日期:2019-05-17
总中标成交金额:56.09172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宏莘和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平谷区东高村镇兴业路甲1号楼1层甲1-22
中标金额:56.09172万元
北京宏莘和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平谷区东高村镇兴业路甲1号楼1层甲1-22 | 91110117589098900U | 56.09172 万元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41375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评审专家、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申世明、毛广飙、张占伟、付亚尊、张守英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机关食堂,含离退休干部处食堂(大兴团河)和驻京办事处食堂(角门)。
(2)按照要求为机关提供餐饮服务。包括全年在岗干职的早餐、午餐、晚餐、夜餐以及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餐和会议餐等特殊情况的供餐服务。
(3)就餐方式:自助餐方式。
(4)用餐人数140人 ,高峰时期170人(即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餐和会议餐等特殊情况的供餐服务时)。
(5)运营方式:采取包清工的运营方式。
六、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北京宏莘和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清河分局干职食堂社会化服务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无 | 1 | 56.09172万元 | 56.09172万元 | (1)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机关食堂,含离退休干部处食堂(大兴团河)和驻京办事处食堂(角门)。(2)按照要求为机关提供餐饮服务。包括全年在岗干职的早餐、午餐、晚餐、夜餐以及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餐和会议餐等特殊情况的供餐服务。(3)就餐方式:自助餐方式。(4)用餐人数140人 ,高峰时期170人(即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餐和会议餐等特殊情况的供餐服务时)。(5)运营方式:采取包清工的运营方式。 |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清河分局干职食堂社会化服务餐饮服务采购项目.doc
20190517102545.pdf
新建Word 200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