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东港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9-20,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丹东丹东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建设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所属区域:辽宁-丹东-东港,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港市自然资源局,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152019150056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丹东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建设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名称)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海岛海域保护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港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通过丹东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达到以下具体目标:(1)恢复海岛滨海湿地57公顷;(2)恢复500m海岛人工岸线为自然岸线;(3)完成海岛护岸提标改造1100米;(4)修复海岛滩涂及浅海生境4693公顷,清理死亡贝壳28.2万吨;(5)完成非透水式码头改造225米;(6)完成连岛堤坝拆除260米。
本次招标内容为针对上述拟建工程,完成海洋水文和海洋环境现状数据的调查和收集、数模分析和计算以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能满足相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要求。
2.2招标内容:
丹东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针对环评报告支撑的水动力泥沙等数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工,并服务至项目竣工。
2.4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须为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且为同一法人单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4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项目负责人海洋工程环评影响评价工程师证明到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荣泰综合办公楼6楼代理部2)报名。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室1(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东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港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东港市
邮编: 118300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18641575567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
邮编: 118300
联系人: 林女士
电话: 0415-3359288
传真: 0415-3359288
电子邮件: ddkl0415@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市支行
帐号: 502701040020741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