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灵山县民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24,公告主要内容为:钦州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灵山县)[QZZC-2019-J3-50026-GXTH]的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广西-钦州-灵山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灵山县民政局,中标商:灵山县新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中标金额:,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山县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10月22日就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灵山县)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灵山县)[QZZC-2019-J3-50026-GXTH]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简要技术要求: 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灵山县),具体祥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
灵山县人民政府网(www.gxls.gov.cn/)
四、谈判日期:2019年10月22日
评审地点: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山县灵城镇大江桥南(水利小区旁)二楼开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陈东、苏为坚、黄娜娜(业主评委)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灵山县新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成交供应商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梓崇路1号
成交金额:贰拾肆万玖仟元整(249000.00)
六、招标代理费收费事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取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叁仟柒佰叁拾伍元整(¥3735.00元)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民政局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
联系人及电话:黄娜娜 0777-642710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山县灵城镇大江桥南(水利局小区旁)
联系人及电话:高颖 0777-6427767
3.监督部门: 灵山县财政局 0777-6428581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