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14,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锦州锦州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所属区域:辽宁-锦州-凌河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凌海市自然资源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锦州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2.2 建设地点:锦州市凌海市。
2.3招标规模及内容:入海口污染在线监测站设备采购。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具体供货日期以采购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5 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自动化控制、整体联动试车及试运行、工艺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技术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含招标内容。
3.2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 其它要求: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公开招标文件。
4.2网上报名及下载公开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工具软件下载——《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链接: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3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02月14日上午8:30至2020年02月19日下午17:00,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领取公开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投标保证金为5.4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19日9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20年03月19日9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上发布。
7.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人直接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海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凌海市国庆路7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16-816080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东太平里绿景湾12-32号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16-8093718
2020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