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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渠系疏浚清淤工程、翅碱蓬湿地生态修复工程、3公里滨海路、中桥拆除工程)监理
2020-03-03 01:00:5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辽宁-盘锦 中标商:  
加入时间:  2020.3.2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03,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盘锦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渠系疏浚清淤工程、翅碱蓬湿地生态修复工程、3公里滨海路、中桥拆除工程监理,所属区域:辽宁-盘锦,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已由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以《关于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发改发[2018]3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80%、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翅碱蓬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渠系疏浚清淤工程、3公里滨海路、中桥拆除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河口国家自然保护区内。
2.2合同估算价为 11.0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4工期要求:  2020年 04月01日开工至 2020 年06月 30日竣工,计划工期 9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03月03日至 2020年03月09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上下载招标文件 。
5.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交纳的形式和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保证金均须在2020年03月18日15:00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 03月 23日14时00 分, 开标地点为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东湾新区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新田街与锦江路交汇处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 高工
电 话:18404276999  电 话: 0427-6978899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陆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工程建设),点击右侧菜单“立即注册”,提交注册信息。待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交易平台。

2、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关键字:监理,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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