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4,公告主要内容为:乌鲁木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支撑软件系统服务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软件,招标编号:HRZS(CS)2020-0048,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HRZS(CS)2020-0048
二、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支撑软件系统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支撑软件系统服务项目 | 110700 |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8号楼1710室 | 91110108585861972A |
1.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支撑软件系统服务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支撑软件系统服务项目 | 提供自治区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电子支付支撑软件系统【指电子凭证库及电子印章(电子签章)系统】的维护服务、咨询服务、系统培训、性能优化和版本升级等工作。 | 1、服务方应严格遵守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信息安全方面的规定。项目成果以及自治区财政厅为方便项目实施所提供给服务方的工作流程、管理模式、测试数据、等相关资料文档及研发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文档、数据等均属于自治区财政厅信息资产,服务方应保证这些信息在项目期间及项目后规定时间内的安全。 2、服务方应建立并实际运行项目进展期间的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以确保项目启动、实施及实施后的信息安全管理。 3、非经自治区财政厅书面或电子消息许可,服务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项目资料。因服务方原因导致项目资料、文档、数据或财政厅其他有关信息泄露的,自治区财政厅有权要求服务方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并赔偿自治区财政厅损失,影响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 1年 | 1、保证系统稳定的运行: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障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2、系统升级: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对系统进行同步升级。 3、业务扩展:按照业务改革统一要求,进一步深化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范围,如代理银行业务调整、支付对账等业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曹丽丽、李国红、吴勇(采购人委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和[2002]1980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0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联系方式:0991-235918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鸿瑞智晟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406室
联系方式:18999808885、0991-883399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亭亚
电 话:18999808885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财政厅运维服务项目7.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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