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城乡建设局高坪区老旧小区“十四五”总体实施规划方案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 所属区域: | 四川-南充-高坪区 | 中标商: | 邑升禾易(重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加入时间: | 2020.12.25 | 中标金额: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25,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充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城乡建设局高坪区老旧小区“十四五”总体实施规划方案采购项目第二次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南充-高坪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邑升禾易(重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13032020000892,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 一、项目编号 |
| 5113032020000892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城乡建设局高坪区老旧小区“十四五”总体实施规划方案采购项目(第二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邑升禾易(重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18号广告产业园15栋F1单元3-2 |
| 中标(成交)金额 |
478000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南充市高坪区城乡建设局高坪区老旧小区“十四五”总体实施规划方案采购项目。服务范围:结合旧改的新要求、新机遇、新形势阐述项目必要性,明确老旧小区的研究范围及规划范围,找准老旧小区的研究对象,提出专项规划的目标。服务要求:通过案例分析总结,提出老旧小区发展改造目标,进一步明确目标内涵。制定改造模式,提出规划要点,明确实施路径。进行分区、分类改造,提出具体涉及改造内容(含指标确定、用地性质调整、配套设施增设、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生态环境景观升级等),明确分期分阶段改造,任选规划区内两处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提出协调推进机制、政策创新机制、区域合作机制。服务时间:3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有关规程及标准。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雍安(组长)、刘立新(采购人代表)、周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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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为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717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参加本次采购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共计4家,均通过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4家。二、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中标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三、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四、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 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 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
联系人:吉莎
联系方式:手机:18781775565,座机:0817-2332237
地址:金泉路 248 号交通银行
2、四川天府银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普惠金融事业部清源片区组
主管陈钟 18180171112,座机:0817-2609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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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南充市高坪区城乡建设局 |
| 地址: |
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与白塔路交叉口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08158885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南充瑞邦招投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清风北路8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兰青;联系电话:0817-281293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电话: |
1773689176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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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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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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