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扶贫开发局《蓬安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南充-蓬安县 | 中标商: | 四川比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1.02.24 | 中标金额: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5,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充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扶贫开发局《蓬安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南充-蓬安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四川比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13232021000025,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13232021000025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扶贫开发局《蓬安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比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路20号附101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330000.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蓬安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在分析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三农”发展概况的基础上,对我县“十三五”脱贫攻坚的成效进行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深度挖掘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结合国内外宏观发展环境变化趋势和我县“三农”发展实际,分析研究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实施路径和政策建议。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注重数据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要对关键问题和难点问题有深入研究,所提出的发展思路、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对策措施建议要科学合理,契合我县县情并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围绕规划编制主要内容,在我县扎实开展基础调研考察,并按照采购人工作进度要求,按期提交规划(评审稿),邀请有关专家召开研讨会,对规划报告进行咨询,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按期提交课题研究报告(送审稿),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调研、专家评审会(或函审),所需调研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和会务费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项目组人员配备及履约能力要求(本项不作实质性要求,请参照评分表进行打分)2.1供应商应具备农业农村相关规划业绩经验;2.2拟派项目组人员包括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7人及以上农业农村相关规划专业人员。(3)供应商应围绕规划编制主要内容,提供完整详细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实施方案,在我县扎实开展基础调研考察,并按照采购人工作进度要求,按期提交规划(评审稿),邀请有关专家召开研讨会,对规划报告进行咨询,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按期提交课题研究报告(送审稿),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调研、专家评审会(或函审),所需调研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和会务费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服务时间:(1)2021年3月30日前,形成《蓬安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征求意见稿。 (2)2021年4月30日前面向各县级部门、各乡镇(街道办)等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与国家、省、市规划衔接,形成《蓬安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评审稿。(3)2021年6月底前,召开《蓬安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专家评审会和征求社会意见,形成《蓬安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送审稿;(4)2021年7月底前,经县委、县政府审议,形成《蓬安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正式稿,然后正式向社会印发。服务标准:(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较优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并执行《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2)《蓬安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审定。(3)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4、供应商交付的各类数据和成果资料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杨大春(组长);张安平;王久崇(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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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本项目代理费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标准规定收取人民币7000元;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7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购计划编号为:PAZFCG[2021]12号。2.本项目监督部门:蓬安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17-8621652,3.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4.供应商联系人:周延;联系方式:13438169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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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蓬安县扶贫开发局 |
地址: |
南充市蓬安县文君路17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817-860643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8层80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8-8319787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28-83197870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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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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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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