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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督管理抽检检测经费(政府采购)-青羊区区级食品抽样检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2021-02-26 01:20:4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四川-成都-青羊区 中标商:  四川省中安检测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2.25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6,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督管理抽检检测经费(政府采购)-青羊区区级食品抽样检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青羊区,所属行业分类:食品,中标商:四川省中安检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052021000037,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052021000037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督管理抽检检测经费(政府采购)-青羊区区级食品抽样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省中安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11层2号     中标(成交)金额 2000000.00元/年。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名称:食药监督管理抽检检测经费(政府采购)-青羊区区级食品抽样检测;服务范围:成都市青羊区;服务要求:(一)供应商能按青羊区区级食品抽检计划完成区本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二)供应商能承担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市级食品安全抽样任务。(三)为避免出现只抽风险低的种类,少抽或者不抽高风险的种类,要求抽检结果不合格率≥6%。(四)供应商必须具备与承检任务中食品品种、检测项目、检品数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依法出具检测报告,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供应商能全面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开展抽检,抽样检测程序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抽检的规定。(六)供应商必须提供专业的独立采样服务,安排2名及以上人员与专用车辆开展采样工作。样品采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七)供应商应提供现场采样工具、容器等设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规则进行取样和封样,如实填写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并对抽样过程及样品封样前和封样后拍摄数码相片。(八)供应商针对每个抽检样品均须按规定统一编号、登记、封存。样品采集后,应按要求及时将样品由专人送达,并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同时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破损及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送达实验室的样品标签不得涉及企业信息。(九)供应商应保证检验检测质量。供应商应当具备数据审核、结果判定和报送能力。成交供应商完成抽检工作后,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进行样品合格性分析判定,并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十)成交供应商应在样品送检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直接交付委托检验的监管部门。(十一)对于抽检不合格的样品,成交供应商应在出具检验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检验报告4份寄(送)至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保存邮件详情单,以备查询。(十二)供应商抽检过程中所需检验使用的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购买票据必须妥善保存好,备查。(十三)成交供应商负责将抽检结果相关信息录入成都市食品检验监测数据整合平台(http://218.89.222.197/cdcy/dc/),同时应负责将经营环节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数据录入国家抽检平台(:http://spcj.gsxt.gov.cn/login)。(十四)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专人与采购人联系并提供该人员的详细方式(包括:手机号码、QQ号码、邮箱地址)等,解决采购人提出的食品安全咨询问题,必要时应在半小时内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十五)供应商应根据青羊区本级监督抽检情况,结合成都市和其他区域抽样等相关情况,生成青羊区每月、季度、半年、全年食品安全监督有效性分析报告,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方面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方案。(十六)应急服务。若采购人有需求需要供应商配合,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12小时内给出基本意见,24小时内制定出解决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在1-5天内完成检测并得出结果。服务时间: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承诺内容提供相应服务,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抽检前准备情况、抽检实施过程、售后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客观评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焦阳、何玉红、廖晓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计费方式以采购预算计费后×履约期限为准),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6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为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青羊区区级食品抽样检测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200万元/年,共三年。二、备案号:(2021)0019号。三、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四、本项目成交单价:990.00元/批次(服务费用以采购人实际委托抽样、检测数量(批次)乘以成交单价进行结算)。五、监督部门:青羊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6266803。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四川政府采购)。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北三街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86618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蜀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中铁西城2栋10楼1004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7372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老师     电话: 028-8661883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关键字:食品,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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