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7,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西城区[磋商]卷宗存储柜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北京-西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31万元,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PM2020_011102_000051_00414423_XMCG-JH001-XM001(2)
二、项目名称:卷宗存储柜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31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08-B四惠大厦4层4021W-4025W房间
中标金额:331万元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08-B四惠大厦4层4021W-4025W房间 | 91110105777670900X | 331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卷宗材料流转柜设备(诉服大厅材料流转)30门非记名柜 | / | 1 | 4.26万元 | 4.26万元 | 实现纸质卷宗的智能安全存储。卷宗存储柜具备卷宗是否在箱格内的实时智能监测功能,确保卷宗时刻在柜内安全存放。当管理员进行存取或者补充卷宗材料时,卷宗存储柜自动分配箱格且指示灯自动亮起,如果取错误会报警提示,确保存取无误。存取操作时,配合副柜控制界面的小屏幕操作,不必在主柜进行操作可以就近存取卷宗,提高效率。具体详见附件 |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卷宗存储柜(卷宗中心中间柜)主控制柜 | / | 1 | 49.11万元 | 49.11万元 | 实现纸质卷宗的智能安全存储。卷宗存储柜具备卷宗是否在箱格内的实时智能监测功能,确保卷宗时刻在柜内安全存放。当管理员进行存取或者补充卷宗材料时,卷宗存储柜自动分配箱格且指示灯自动亮起,如果取错误会报警提示,确保存取无误。存取操作时,配合副柜控制界面的小屏幕操作,不必在主柜进行操作可以就近存取卷宗,提高效率。具体详见附件 |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卷宗材料流转柜设备(诉服大厅材料流转)主控制柜 | / | 1 | 23.482万元 | 23.482万元 | 实现纸质卷宗的智能安全存储。卷宗存储柜具备卷宗是否在箱格内的实时智能监测功能,确保卷宗时刻在柜内安全存放。当管理员进行存取或者补充卷宗材料时,卷宗存储柜自动分配箱格且指示灯自动亮起,如果取错误会报警提示,确保存取无误。存取操作时,配合副柜控制界面的小屏幕操作,不必在主柜进行操作可以就近存取卷宗,提高效率。具体详见附件 |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卷宗材料流转柜设备(诉服大厅材料流转)12记名投递柜 | / | 1 | 8.35万元 | 8.35万元 | 实现纸质卷宗的智能安全存储。卷宗存储柜具备卷宗是否在箱格内的实时智能监测功能,确保卷宗时刻在柜内安全存放。当管理员进行存取或者补充卷宗材料时,卷宗存储柜自动分配箱格且指示灯自动亮起,如果取错误会报警提示,确保存取无误。存取操作时,配合副柜控制界面的小屏幕操作,不必在主柜进行操作可以就近存取卷宗,提高效率。具体详见附件 |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卷宗存储柜(卷宗中心中间柜)384副柜 | / | 21 | 8.308万元 | 174.468万元 | 实现纸质卷宗的智能安全存储。卷宗存储柜具备卷宗是否在箱格内的实时智能监测功能,确保卷宗时刻在柜内安全存放。当管理员进行存取或者补充卷宗材料时,卷宗存储柜自动分配箱格且指示灯自动亮起,如果取错误会报警提示,确保存取无误。存取操作时,配合副柜控制界面的小屏幕操作,不必在主柜进行操作可以就近存取卷宗,提高效率。具体详见附件 |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临时中转存储柜设备(卷宗中心临时存储)8非记名投递柜 | / | 10 | 3.314万元 | 33.14万元 | 实现纸质卷宗的智能安全存储。卷宗存储柜具备卷宗是否在箱格内的实时智能监测功能,确保卷宗时刻在柜内安全存放。当管理员进行存取或者补充卷宗材料时,卷宗存储柜自动分配箱格且指示灯自动亮起,如果取错误会报警提示,确保存取无误。存取操作时,配合副柜控制界面的小屏幕操作,不必在主柜进行操作可以就近存取卷宗,提高效率。具体详见附件 |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临时中转存储柜设备(卷宗中心临时存储)主控制柜 | / | 2 | 19.095万元 | 38.19万元 | 实现纸质卷宗的智能安全存储。卷宗存储柜具备卷宗是否在箱格内的实时智能监测功能,确保卷宗时刻在柜内安全存放。当管理员进行存取或者补充卷宗材料时,卷宗存储柜自动分配箱格且指示灯自动亮起,如果取错误会报警提示,确保存取无误。存取操作时,配合副柜控制界面的小屏幕操作,不必在主柜进行操作可以就近存取卷宗,提高效率。具体详见附件 |
项目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继光、王晓云、李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044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发布。
2、项目编号:JXJY-ZB-2020-QT-05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联系方式:徐英杰,010-85268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1015室
联系方式:张邦秋,13522689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邦秋
电 话: 13522689160
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