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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四川天府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1-2022年度公务用车定点汽车租赁(包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021-08-11 01:10:4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四川-成都 中标商:  供应商(一)
加入时间:  2021.08.10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1,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四川天府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1-2022年度公务用车定点汽车租赁(包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所属行业分类:办公,中标商:供应商(一),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862021000123,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862021000123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四川天府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1-2022年度公务用车定点汽车租赁(包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包件1:供应商(一):四川鸿途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二):成都锦宏商务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供应商(三):四川好运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四):成都云中豹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五):成都市顺驰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供应商(六):成都腾盛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供应商(七):成都市田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八):成都国信中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九):成都市蓉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供应商(十):成都羿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十一):成都空港交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十二):绵阳成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包件2:供应商(一):成都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供应商(二):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三):成都三秦运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四):成都锋圣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五):成都宏宇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包件1:供应商(一):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90号九龙商务楼1幢B118号;供应商(二):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3楼C室;供应商(三):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10号6幢6号;供应商(四):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昆华路1162号、1164号、1166号;供应商(五):成都市青羊区西玉龙街207号;供应商(六):成都市武侯区临江东路36号;供应商(七):成都市锦江区晨辉一街33号7幢1楼33号;供应商(八):成都市锦江区青和里南段55号2幢18层1816号;供应商(九):成都市高新区紫丁巷8号;供应商(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368号1幢21层7号;供应商(十一):成都市双流区彭镇花园路光荣社区2号附1号;供应商(十二):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御中路66号A3区43栋2号。包件2:供应商(一):成都市青羊区过街楼街123号;供应商(二):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29栋;供应商(三):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东五路188号;供应商(四):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49号;供应商(五):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板桥社区六组308号。     中标(成交)金额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1-2022年度公务用车定点汽车租赁(包车)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本次公开招标将确定四川天府新区各单位定点汽车租赁(小轿车、中巴车、大巴车)、定点包车客运的定点供应商。本项目共2个包,包件1为:定点汽车租赁(小轿车、中巴车、大巴车)采购;包件2为:定点包车客运采购。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道路营运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3.驾驶员应符合道路营运经营条件,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设立安全专项经费,保证安全工作的开展。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7.供应商不得收取包车押金,严格执行投标文件承诺的价格和其他服务,并制定车辆(租赁)包车流程。8.供应商承诺采购人在服务期间享受无需担保、无需押金等优质服务,有权享受在合同有效期内的特定时间内对社会举办的优惠活动政策和优惠价格及全国联网开通城市的租车业务。9.采购人自行驾驶,发生事故,应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如因采购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由采购人承担保险赔付以外的损失及由此事故造成的相应责任。10.供应商应保证经营门店联系人、联系电话、预订电话真实有效,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采购人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及时变更单位名称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承担。 11.供应商驾驶员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行车计划提供服务,服从采购人做出的行车计划安排。未经采购人同意,驾驶员不得搭乘他人。当驾驶员因生病等原因不能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时,供应商应及时更换驾驶员。 12.供应商驾驶员须身体健康(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品行端正,年龄在 50 岁以下、驾龄在 5 年以上且熟悉市内主要道路,尽力以最快的路线服务,并保证采购人人员及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3.供应商驾驶员应携带驾驶证、身份证等,并保持通讯畅通,按时间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在服务过程中着公司统一制服,不随意停车、接听电话,不吸烟。为用户及客户开车门、装卸行李,并使用“您好”“再见”等普通话礼貌用语。14.供应商驾驶员有义务提醒采购人人员及客人,保管好随身携带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发生丢失。供应商驾驶员有义务检查车门及后备厢是否锁好,以保证采购人人员及客人物品安全。租赁服务结束时,供应商驾驶员有义务提醒采购人人员及客人携带行李物品。 15.供应商在单次服务结束时,应填写《行程确认单》并经采购人签字确认。供应商定期填写《汽车租赁(包车)对账单》与采购人核对租赁情况。16.供应商应按投标文件承诺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险种及保额为用户承租的车辆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供应商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7.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周正国、白宁、何俊、王黎、杨俊华、肖前勇、曹焜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0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计划编号:20210130,2、预算金额:.,3、采购品目名称:C0403(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六、本项目包1共21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均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包2共8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其中1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四川省汽车运输成都公司,开标记录与投标文件报价不唯一;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28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焜栩;联系电话:028-68773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天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2028号石化大厦2010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逸枫;联系电话:028-68773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焜栩     电话: 028-6877378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关键字:办公,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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