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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十七期)

  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9月组织对我市生产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一、总体情况

  抽检生产环节经营主体211家,抽检生产环节各类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415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7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本次抽检,覆盖了调味品、蔬菜制品,肉与肉制品、食用油、大米、乳与乳制品、面及面制品、豆制品、饮用水及饮料等应节和其他重点食品。

  二、各辖区抽检情况

 

环节

福田区

罗湖区

南山区

盐田区

宝安区

龙岗区

光明新区

坪山新区

龙华新区

大鹏新区

批次

合格

批次

批次

合格

 批次

 批次

合格 批次

批次

合格

批次

 批次

 合格批次

 批次

合格

批次

批次

合格

批次

批次

合格

批次

批次

合格

批次

批次

合格

批次

生产

  -

  -

5

42

42

2

2

113

111

131

128

40

40

21

21

53

51

8

8

合格率

0

100.00%

100.00%

100.00%

98.23%

97.71%

100.00%

100.00%

96.23%

100.00%

  具体抽检明细见附件1、附件2。

  三、检测项目情况

  本次三个环节抽检检验项目合计达6977项次(约16.8项/批次),主要检测了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理化指标、食品污染物、重金属、非食用物质等,共发现生产环节不合格项目7项次,不合格项目发现率为0.10%,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

  本次抽检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种类产品添加剂超标,说明有的生产企业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或原料本身存在问题;二是部分种类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说明有的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卫生条件控制不严、贮存不当等问题。

  四、风险控制措施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涉及非食用物质的产品已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监督经营单位依法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对外地流入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通报并提请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管。如发现仍有同批次不合格产品在售的,经营者应主动下架,消费者可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及时跟进处理。同时,我局也提醒各餐饮单位尽可能采购预包装食品原料并做好索票索证管理,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严格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消费者如要进一步了解全市食品抽检情况,可以登录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zmqs.gov.cn/)查询或关注“食药深圳”官方微信及“深圳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博。

  附件:1.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第十七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产品一览表(生产环节)

  附件:2.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第十七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产品一览表(生产环节)

  附件: 3.抽检不合格项目危害分析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6年11月2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第十七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产品一览表(生产环节).xlsx

  附件2: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第十七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产品一览表(生产环节).xlsx

  附件3:抽检不合格项目危害分析.docx

关键字:药品,化工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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