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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客车厂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多功能电动车建设工程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时间:2014-07-11 16:37:07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江西 加入时间:  2014.07.11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江西宜春客车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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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客车厂有限公司年产 5万台多功能电动车建设工程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 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江西宜春客车厂有限公司年产 5万台多功能电动车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江西宜春客车厂有限公司年产 5万台多功能电动车建设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江西宜春市经济开发区。

三、项目概要:该项目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 200亩。项目总投资 25086.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00万元,占总投资 1.6%。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书》、《评估意见》和宜春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初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节能降耗,提高物料利用率,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二)施工期污染防治。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水通过设置临时集水池、沉砂池等简易处理设施处理,回用于施工工地。

(三)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焊接烟尘、喷漆室废气、烘干废气、锅炉烟气、打磨废气、食堂油烟及无组织有机废气。

生产车间焊接烟尘采用吸气罩收集 +焊接烟雾净化器处理后,经 15m排气筒排放。

喷漆室废气采用水旋式除漆雾装置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m排气筒排放。

涂装烘干废气经自带废气燃烧器燃烧,以天然气为燃料,燃烧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经暗烟管道高于屋顶排放排放。

车体喷底漆工序喷漆、烤漆应在密闭的烘干室内进行,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换气,缓解车体喷底漆打磨过程中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四)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前处理废水、电泳后纯水洗废水、喷漆废水及定期更换的废槽液上清液,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主要包括职工盥洗废水、冲厕废水和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渥江再入袁河。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钢材边角料、焊接烟尘、废包装材料、漆渣 、废槽液、磷化废渣、废活性炭、废乳化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

漆渣(编号HW12)、废槽液(编号HW17)、磷化废渣(编号HW17)、废活性炭(编号HW12)、废乳化液(编号HW09)、污水污泥(编号HW17)属于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钢材、焊接固废收集外售;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收购站或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至宜春市垃圾填埋厂卫生填埋。

厂内危废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设置,采取防雨、防腐、防渗、防扬散措施。一般固体废弃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

(六)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液压机、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 70~ 107dB(A)。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加强生产车间的门、窗的密闭性;搞好厂区周边的绿化,形成噪声控制隔离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高噪声设备减少在夜间生产作业等措施

(七)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危险化学品使用、生产、贮存等场所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危废暂存库按要求设计,地面防腐、防渗;一般固废暂存场设置雨棚,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

(八)环境风险防范

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天然气、乙炔、油漆、稀释剂发生泄漏而引发火灾和爆炸。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危险源。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生产车间、仓库进行监控和管理;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九)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TB13201-91)的有关规定以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第 1部分 :汽车制造业》( GB18075.1- 2012),,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 400m。在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今后卫生防护距离内严禁新建商业、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十)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须满足相应标准及《报告书》要求,并按规定设置监测采样口。

五、项目环评单位:宜春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六、公示时间: 2014年 7月 10日—— 2014年 7月 19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0795-3998291  传真: 0795-3998291  

EMAIL:ychbjg@126.com  

联系人:李雪梅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 7月 10日

 

 

 

 

 

关键字:天然气,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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