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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时间:2014-07-20 13:23:38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安徽 加入时间:  2014.07.16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 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环保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679(传真)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奇瑞公司轿车一厂和轿车三厂内以及芜湖高新区奇瑞公司新能源汽车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建设项目概况: 2011年12月31日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经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皖发改产业函[2011]1309号《关于确认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项目备案的通知》备案,同意开展新能源产业化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芜湖经济开发区奇瑞公司轿车一厂和轿车三厂内,本次建设项目属技术改造性质,均依托现有土建及公建设施生产,不新建厂房,设计年产2.5万辆S18 EV纯电动汽车和2.5万辆A5 ISG混合动力汽车,项目总投资额合计为5.2亿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本次技改工程轿车一厂和轿车三厂产生的废气类型与现有工程A5和S18传统车型生产废气类型相同,主要为焊装一/三车间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表面打磨产生的金属尘;涂装一/三车间喷漆产生的漆雾、二甲苯、甲苯和非甲烷总烃和总装一车间成品检测产生的HC、CO和NOx汽车尾气(总装三车间本工程生产S18纯电动汽车,不产生试车尾气)。 轿车一厂 ①焊装一车间废气污染防治 现有车间内在焊接工装夹具及焊钳上方设置排风软管,将烟尘捕集通过除尘效率在99%以上的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3个高15m、出口内径0.5m的排气筒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技改工程实施后,单个排气筒焊接烟尘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限值。 ②涂装一车间废气污染防治 涂装一车间中涂、面漆喷漆室均采用上送风下抽风的文丘里氏喷漆室。涂装一车间中涂及面漆文氏喷漆室产生的含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的有机废气和漆雾,经文丘里水幕法处理,漆雾净化效率可达99%,废气中污染物二甲苯、甲苯去除效率约为2%,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约为11.8%。涂装一车间中涂、面漆文氏喷漆室处理后废气通过8座高20m、出口尺寸为2.1m×1.3m排气筒排放。 涂装一车间电泳烘干室、中涂和面涂烘干室产生的含甲苯、二甲苯的有机废气采用油漆设备自带的焚烧炉焚烧处理,其原理是将含甲苯、二甲苯的有机废气与天燃气在焚烧炉内混合后焚烧,使有机溶剂最终氧化分解成CO 2和H 2O,净化效率可达99%,中涂和面涂烘干室处理达标后废气集中经1座高22m、出口内径0.5m的排气筒排放。 技改工程实施后,全厂废气总排放量不变,各污染源总排放量均可实现达标排放,现有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③总装一车间废气污染防治 总装一车间下线处及成品检测处有少量汽车尾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CO、HC、NOx,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座高15m、出口内径为0.5m排气筒外排。 轿车三厂 ①焊装三车间废气污染防治 焊装三车间目前有39台焊接机,每台焊接机配备1台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共39台。焊接烟尘分别经现有39台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根据建设单位2013年1月对焊装三车间室内焊接烟尘总尘浓度的测定结果可知(检测结果见附件),焊装三车间车间内粉尘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4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要求,焊接烟尘对车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涂装三车间废气污染防治 本项目喷漆室废气的治理采用文丘里喷漆室和及高空稀释排放的方式:喷漆室漆雾采用文氏喷漆室进行净化,室体密闭,用机械送排风方式控制漆雾扩散。采用该方法,漆雾净化效率可达99%以上,二甲苯、甲苯去除效率约为2%,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约为11.8%,处理后废气经高一座高70m、出口尺寸为3.7m×9.7m的集中排风塔排放,漆雾和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达标排放。 现有轿车三厂涂装车间的电泳、中涂、面涂烘干室均采用直接燃烧方法,电泳烘干废气通过3座23m高排气筒排放,中涂、面涂烘干废气通过6座23m高的排气筒排放。 技改工程实施后,全厂废气总排放量不变,各污染源总排放量均可实现达标排放,现有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③总装车间汽车尾气处理措施 总装车间汽车下线及检测时有少量汽车尾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CO、HC、NOx。下线处采用局部排风装置,通过2座高15m,出口尺寸为0.6m×0.6m的排风塔外排,并且车间采取全面通风的措施。本次技改工程轿车三厂新增纯电动汽车的生产,不产生汽车尾气,总装三车间在消减现有废气排放量基础上不新增废气产生量。 (2)废水:本次技改工程轿车一厂和轿车三厂产生的废水类型与现有工程A5和S18传统车型生产废水类型相同,主要为冲压车间模具清洗废水、涂装车间前处理工段连续排放的脱脂清洗废水及磷化清洗废水;定期排放的脱脂清槽废水、磷化清槽废水;电泳设备连续排放的电泳清洗废水,定期排放的电泳清槽废水以及涂装车间中涂漆、面漆喷漆室定期排放的喷漆废水;总装车间淋雨试验室废水;另外包括纯水制备装置排水、空压站排水和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本次技改工程轿车一厂废水排放量50.03m 3/d,轿车三厂废水排放量为76.08m 3/d。 轿车一厂技改工程废水处理依托现有第二污水处理站,第二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包括轿车一厂生产废水和轿车二厂生产废水,技改工程实施后需处理废水总量为1384.4m 3/d(轿车一厂废水量为724.6m 3/d,轿车二厂废水量为659.8m 3/d,本次技改工程不新增废水排放量),故污水处理站物化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2880m 3/d是可行的。 轿车三厂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万辆1.0-1.3L系列轿车项目、年产5000辆专用车扩建项目、年产4万辆M16轿车项目和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年产3万辆商用车改造项目废水共用一个污水处理站,需处理废水总量为1390.5m 3/d(产25万辆1.0-1.3L系列轿车项目废水量为1184m 3/d,年产5000辆专用车扩建项目废水量70.5m 3/d,年产4万辆M16轿车项目废水量136m 3/d,本次技改工程不新增废水排放量),故污水处理站物化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2040m 3/d是可行的。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运输设备、焊接设备等。根据实测结果,本项目噪声源噪声级为75~90dB(A)。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轿车一/三厂运行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即项目所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弃物:本次技改工程轿车一厂和轿车三厂固体废物产生量分别为1626.69t/a和1577.7t/a,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分别为68.2t/a和61.4t/a,但同时现有工程消减相同量固废产生量,因此,从全厂范围看不新增固废产生量。工业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排放量为0t/a。 本项目产生的包装废料收集后定期送出厂外由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厂区生活垃圾定期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焊接残渣返回供应厂家回收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为磷化废渣、涂漆废渣、废机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机油的废抹布等,符合滁州市超越废弃物处理中心废弃物处理中心处理协议的相关要求,且滁州市超越废弃物处理中心是安徽省环保局批准的有资质的工业可燃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燃烧处置单位,有专门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有关危险废物处置规范进行运行和管理,因此,委托该中心处置危险废物是安全可行的。 轿车一/三厂产生的危险固废利用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已建的780m 2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房贮存。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张贴公示、网上公示以及公众意见调查等三种形式。项目在两次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均未收到公众电话、传真等反馈意见。本次评价现场问卷调查中共发放个人意见调查表100份,回收86份,回收率86%。调查结果表明,89.5%的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10.5%的公众表示无所谓,没有人持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安徽省经信委出具了项目备案批复;芜湖市环保局出具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关键字:新能源,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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