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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矿业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4-07-22 11:28:17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江西 加入时间:  2014.07.21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目前已基本完成新余矿业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新余矿业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工作进展顺利。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展情况及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内容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余矿业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于本项目位于新余市城北仙来东大道85号(北纬27°49'16"、东经114°55'06"),不新增建设用地,利用新余市城北仙来东大道85号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有的一栋9层商业楼(包括地下负一层)作为医疗用房,大楼总占地面积为10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5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商业楼进行装修改造,包括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职能科室改造,以及室外附属配套设施。本项目总投资7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占总投资5.86%。本项目拟设内科(包括儿科)、外科、妇产科、口腔科、中医科、门诊部等科室。拟设床位120张。本项目实行三班制,每天24小时服务,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65天,医院内设置员工食堂,供职工、病人及陪同人员日常用餐(约150人/d)。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间,各类施工机械噪声、室内装修及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装修粉尘及建筑垃圾、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排放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2、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医疗废水、职工及住院人员生活污水,食堂烹饪废气、停车场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等,生产设备和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医疗废物、一般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污泥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大楼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新余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新余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袁河,对袁河影响较小。
(2)装修中尽量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装修后的风换气30天左右投入使用,保持室内的空气流通,或选用确有效果的室内空气净化器和空气净化装置,可有效清除室内的有害气体。
(3)采用较低噪声的设备;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将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起来,置于远离环境敏感点的位置。
2、营运期
(1)废气:项目地面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小,经扩散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食堂炊事过程排放的油烟废气,经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废气排放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处理后的油烟废气经自设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0#轻柴油,污染较小,且只在市政电网故障时应急启用,因备用发电机运行时间极少,且为间歇式排放,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很少,且可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产生污染物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极小。
(2)废水: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产的废水主要有常规医疗废水、职工及住院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和污水中细菌,由于本项目污水量不大,水质相对较简单,因此本项目污水不进行分质分流处理,仅对食堂废水采用隔油隔渣池进行预处理后再排入院区污水站进行综合处理。根据项目废水排放实际情况拟采用“化粪池+混凝沉淀+接触消毒”的一级强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管网,经新余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相应排放标准后排放,不会对纳污水体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3)噪声:经采取消声、减振和隔声等有效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工程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等。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消毒袋装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送至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理,各种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标准(GB18597)》等相关要求进行合理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所在区域内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能够满足当地环境功能的要求,具备一定环境容量。
该项目从产业政策、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等方面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要求,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是可接受的,在全面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在新余市城北仙来东大道85号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或简本。
(1)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电话或书信
通讯地址:新余市仙来东大道路529号
联系电话:13970558479       联系人:胡鹄林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情况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电话、书信或邮件
通讯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系电话:0790-6421805     联系人:王军生       Email:wjsok_1978@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有关单位、专家或代表和公众,尤其是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人员。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的情况是否了解、对项目所在区域现在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从经济和当地发展的角度出发,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综合环境保护和经济及当地发展考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对本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有何要求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将“公众意见征询调查表”填写后,将您的意见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和面访的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本次公告时间为2014年07月21日~2014年08月01日,共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4年07月21日

关键字:汽车,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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