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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圩机场至南宁市区高速公路专线(机场至收费站段)
时间:2014-12-17 05:59:31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广西 加入时间:  2014.12.12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建设单位:  /
业主方(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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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南宁市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吴圩机场至南宁市区高速公路专线(机场至收费站段)   建设地点:南宁市   工程内容:路线起于吴圩机场北部,接机场大道北出入口,起点桩号K0+000,终点接南宁市玉洞西快速路终点(K2+440.448),路线全长19.4km,按六车道高公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42.5米;互通式立交2处、分离式立交2处、通道7处,主线收费站1处;桥梁长6924米,桥涵设计车辆荷载采用公路—Ⅰ级。采用沥青砼路面。   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金额为39.38亿元。   建设单位: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有7处敏感点分布;   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良凤江支流和沿线水库等;   地下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拟建道路评价范围内无集中式地下水水源地等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区未穿越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评价范围内无名木及野生重点保护植物分布。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社会环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经类比分析,项目运营远期,沿线NO2、CO的24小时平均值、1小时平均值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声环境: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经预测,项目营运将使周边距离拟建公路较近的敏感点噪声超标。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分类处理,其中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有机肥;洗涤废水、洗漱用水等其他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严禁不处理任其漫流或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地下水环境:项目挖方路段不会挖至地下水稳定水位之下,填方路段也不涉及填堵落水洞等,路基挖填方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水位或水量;化粪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在做好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生态环境:施工开挖和临时占地将清除部分地表植被,可通过物种种群的自我调节得到补偿。   固体废物:施工期永久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堆放,对环境影响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五)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南宁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24日。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3号   联系人:曾工   电话:0771-4888710   (七)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电话/传真:0771-2311598   电子邮件:lmzz9990@163.com   联系人:梁工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二路6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4年12月11   附件 吴圩机场至南宁市区高速公路专线(机场至收费站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网上公示)   1.1 工程概况   吴圩机场至南宁市区高速公路专线(机场至收费站段)起于吴圩机场北部,接机场大道北出入口,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东南至吴圩镇明阳街南侧一带通过,向东经平隆、平兴,至蕾桑水库东部一带转向北,经鹧鸪井水库、独木坡等地,终于张墨,终点接南宁市玉洞西快速路终点(K2+440.448),路线全长19.4公里。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拟建工程总投资为39.38亿。预计于2015年3月动工,2017年底建成通车。   1.2 环境保护目标   1.2.1社会环境保护目标   受征地拆迁影响的居民。   1.2.2大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项目评价范围内有7处敏感点分布。   1.2.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经现场踏勘及咨询相关部门,拟建工程未涉及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评价范围内无名木及野生重点保护动植物分布。   1.2.4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良凤江支流和沿线水库等。   1.2.5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道路评价范围内无集中式地下水水源地等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1.3 环境现状评价   1.3.1 生态环境   项目所处区域为农林生产区,已经完全处于人类开发活动范围内,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稀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   项目永久占地区植被以栽培植被为主,临时占地区植被为疏灌草丛及人工林等,涉及植物种类有各类蔬菜等常见物种。   评价区内动物多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影响的各种常见两栖、爬行类、鸟类等动物及家禽等,未发现受国家及自治区保护物种存在。   1.3.2空气环境   全线共设置3个监测点,监测因子TSP、PM10、NO2、CO现状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污染指数较低。   13.3声环境   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污染源主要是现有明阳一级路和机场高速公路的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   现状监测表明,监测点位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情况。   1.3.4地表水环境   根据现状监测,良凤江支流和水库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1.3.5地下水环境   项目评价范围内埋藏的地下水主要为基岩裂隙水和覆盖型岩溶水,地下水主要受大气降水的入渗补给。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利用地下水资源,也不存在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1.4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环境保护措施   1.4.1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措施   1.4.1.1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1)项目建设对完善区域路网,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项目土地的占用将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但不会对沿线的土地资源利用带来影响,建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补偿问题,避免带来相应的社会环境问题。   (3)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南宁市登记在册的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建设不会对该类资源造成影响。   (4)对施工车辆出入可能影响交通的路口设置警示标志牌,并设专人在现场负责施工车辆的通行调配。   1.4.1.2环保措施   (1)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区域内交通系统进行统一分流规划,并对施工期间区域交通组织进行公示,在必要的情况下,通过设置临时交通便道,方便周边居民与车辆出行。   (2)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采取分段施工的方式进行,方便周围车辆出行及停靠。   (3)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车辆出入可能影响城市交通的路口,设置警示标志牌并设专人在现场负责施工车辆的通行调配,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4)材料运输避免在日间交通高峰时段内进行,避免穿越市区。   (5)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减缓及消除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不利影响。   1.4.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及减缓措施   1.4.2.1影响评价结论   (1)项目占地区植被以栽培植被为主,自然植被主要为疏灌草丛,植物种类主要有铁芒萁等。   评价区受影响植物均为广泛分布种、适应能力强、区域内种群数量多,项目的建设会导致评价区内种群数量的降低,但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   (2)项目建设中沿线受影响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干扰的常见物种,故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影响区内动物物种多样性的降低。   (3)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及水土流失会对当地农业生态造成一定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及营运近期,随着该区域的逐步开发建设,在区内农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功能完全发生转变时,项目对当地农业生态的影响将会停止。   1.4.2.2主要减缓措施   (1)项目建设应按用地红线进行,严格禁止施工单位随意扩大建设用地。   (2)加强施工期的组织管理,提高工效,缩短工期;施工期最好选在旱季,避开暴雨期施工;挖、填方施工时,尽量做到先筑挡土墙,随挖、随运、随压,施工中做好过沿线路段的水土保持工作,避免水土流失对区域生态影响。   (3)施工中做好过农业区路段水土保持工作,避免水土流失对农业生态影响,同时对过农业区施工路段增加洒水降尘的次数。   (4)施工中产生的废渣和表土应及时清运至环评推荐的弃渣场、临时堆土场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清理、土地整治种灌草或植树绿化恢复植被。   (5)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参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实施。   1.4.3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及减缓措施   1.4.3.1施工期   (1)施工期主要污染来自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等导致的TSP污染,沥青铺摊产生的沥青烟。   (2)项目施工扬尘将导致周边TSP浓度超标,应适当采取多洒水等降尘措施,减少扬尘对沿线周边环境的影响。   1.4.3.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空气环境污染主要源于汽车尾气中的NO2、CO,本评价选择NO2、CO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至项目营运远期,评价范围内NO2年平均浓度、NO2及CO 24小时平均浓度值和1小时平均浓度值均可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1.4.3.3主要环保措施   (1)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相关规范的要求,依法提请排污申报,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2)施工现场应采取围装金属挡板等防尘措施,对挖泥工地要实行湿式作业。   (3)对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采取定时洒水降尘的措施。   (4)从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的车辆,要执行车辆密闭化运输,施工现场入口要做到混凝土硬化、配备高压水枪清洗轮胎及车身的洗车平台。   (5)项目所需沥青通过购买商品沥青获取。商品沥青在运输时应采用全封闭式装置,在进行铺装时也采用密封式加热铺装装置。   (6)相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度,对汽车排放状况进行抽查,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车辆上路。   1.4.4声环境影响评价及减缓措施   1.4.4.1施工期   施工机械噪声在无遮挡情况下,如果使用单台机械,对环境的影响范围为昼间51m,夜间229m,在此距离之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如果是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使用,对环境的影响范围为昼间81m,夜间264m,在此距离之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1.4.4.2营运期   至运营远期,公路中心线两侧218m范围内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1.4.4.3主要环保措施   (1)项目建设期须严格执行《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并对固定的高噪声施工设备采取建设隔声棚等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   (2)在项目开工前需向南宁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噪声污染的排污申报,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必须在中午(北京时间12:00~14:30)、夜间(北京时间22:00~次日06:00)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事前取得南宁市建委的午间、夜间施工意见书,由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可在午间、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证明,并公告附近的居民。   (3)营运期道路交通噪声防治应严格按照环发[2010]7号《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制定。   (4)依据相关规划,为避免交通噪声产生不利影响,对路侧及交叉区域建筑提出如下要求:敏感建筑不应布设在拟建道路路侧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范围内,若要在此区域新建居民区,需要做好墙、窗的降噪措施,以减轻本项目交通噪声所带来的影响。对评价范围内噪声超标建筑采取换装通风式隔声窗的措施。   (5)结合本项目特点,宜合理利用地物地貌、在绿化带种植高大乔木等作为隔声屏障,其建设应结合噪声衰减要求、周围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景观要求、水土保持等进行。   1.4.5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及减缓措施   1.4.5.1 施工期   (1)施工期将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和氨氮等,而且含有许多细菌和病原体。若不加强管理或处理,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将造成水质严重恶化。   (2)施工期的生活污水采取分类处理,其中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有机肥;洗涤废水、洗漱用水等其他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严禁不处理任其漫流或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3)路基开挖和填筑期将造成较大面积的地表裸露,雨季时雨水冲刷泥土,泥沙随水进入地表水体,将会导致路线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体中悬浮物浓度有较大幅度的升高。   1.4.5.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的路面径流所含污染物主要源于车辆排气、车辆部件磨损、路面磨损、运输物洒落及大气降尘,其成分为固体物质、有机物、重金属和无机盐等,初期雨水径流会对受纳水体楞良渠质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但随着降雨的持续,污染物浓度将得到逐步缓解。   1.4.5.3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排水沟和沉砂池,对雨水进行沉淀后再排入附近沟渠;施工生产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应集中收集,并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禁止随意丢弃。   (2)施工营地和堆料场禁止设置在地表水体附近,施工营地尽量租用当地居民房。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洗涤废水、洗漱用水等其他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严禁不处理任其漫流或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3)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避开在雨季进行土石方开挖,对施工产生的废渣及时清运,裸露土地应及时采取覆土和绿化的工程措施。   (4)污水工程需与道路工程、雨水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以减小污水排放对区域水环境的不利影响。   1.4.6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施工营地应设置化粪池对施工期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设置沉淀池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化粪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做好防渗措施。   1.4.7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及环保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废弃土方和生活垃圾两种。废弃土方拟运往水土保持方案推荐的弃渣场,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生活垃圾通过带盖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上门清运,最后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   (2)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其形式为沿道路呈线性分布。由于道路建成后有相关部门对道路全线进行养护,对垃圾进行收集,清扫、集中处理,故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1.4.8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   本道路及其所在区域的各道路承接危险品运输任务的几率很低,但这也不能保证绝对的零危险品运输的可能,一旦出现逸漏、爆炸、燃烧等事故将会在较短时间内对评价区周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恶性污染事故。   现阶段,国内对道路运输危险品风险防范主要从防范与应急处置两方面入手。南宁市人民政府已颁布《南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专门成立了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如发生运输事故,相关人员只要拨打110、119、120、122、12369报警电话的任何一个,均会接入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对事故进行有效处理。   1.5 环保一次性投资估算   拟建项目总投资约为39.38亿元,环保一次性投资费用初步估算为865.50万元,占整个项目投资的比例为0.2%左右。   1.6 评价总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其建设对完善南宁市快速环路,促进南宁市以及周边城市与机场联系,对整个南宁市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于施工期,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承包商在签定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条款,对施工期采取的防治措施落实予以承诺,尽可能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后社会效益明显,在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建设和营运不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关键字: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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