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西省崇义县人民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1-2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赣州中央空调系统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江西-赣州-崇义县,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代理: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西省崇义县人民医院,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依据崇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崇义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就其中央空调系统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经采购人确定,现对 2014年11月12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 变更事项:原招标文件中,(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供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文件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获得中央空调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6、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开标现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承包资质贰级以上(含);(投标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8、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投标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9、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投标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10、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现变更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供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文件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获得中央空调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6、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开标现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承包资质贰级以上(含);(投标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8、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投标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9、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二、变更事项:原招标文件“(十)付款方式:设备安装后付中标价30%,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凭合格证)付工程中标价65%,余5%作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现变更为:(十)付款方式:设备安装完毕后付中标价30%,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凭合格证)付工程中标价65%,余5%作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三、变更事项:原招标文件“27、评分标准
技术分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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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组织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方案有确保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及安装施工图等内容,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按降序排列,相邻之间按2分递减得分,最高得8分,最低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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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技术分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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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组织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方案有确保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内容,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按降序排列,相邻之间按2分递减得分,最高得8分,最低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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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