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18,公告主要内容为:沈阳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线路租赁公开招标(LNZC2017-0907(1))更正公告(一)变更公告,所属区域:辽宁-沈阳,所属行业分类:租赁,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 | 地址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 邹吉峰 | 13940542599 |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 | 李丽梅 | 23447735 |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检察工作网线路租赁 | LNZC2017-0907(1) | 2018-01-17 |
三、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 | 更正(澄清或修改)内容及日期 | |
更正(澄清或修改)前 | 更正(澄清或修改)后 | |
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方法 评分细则 |
资信证明2 投标人通过AAA级信用等级认证,得1分;通过AA级信用等级认证,得2分。(提供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
资信证明2 投标人通过AAA级信用等级认证,得2分;通过AA级信用等级认证,得1分。(提供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
四、重要提示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