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江苏省 高邮市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4.07.04 | 截止时间: | 2014.07.14 |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络设备故障智能报警监控及派单系统的询价采购单
GYZCX―201467号
公司: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要采购如下货物,请按下表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 报价请于2014年 7月 14日 16: 00前密封盖章送至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海潮路 47号高邮财校 209室),逾期将不予接收。
3、 请将包括“到货时间”、“合计数”在内的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 .
4、 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 3年内不得进入高邮市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5、 业务咨询电话:采购中心: 0514-84616755
供应商名称(公章) 单位:元
项目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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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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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设备故障智能报警监控及派单系统,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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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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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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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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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其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方具有本行业类似成功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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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价具体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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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省级以上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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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价供应商不得涂改询价单物品品牌、型号、参数,否则当废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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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有设备,卖方免费负责安装、调试、培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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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软件 5年内必须提供免费维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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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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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产品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一次性付合同价的 60%,剩余费用分二年付清,每年分别付 20%。不合格的将给予适当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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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报价中含: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 -税金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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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