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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4-07-21 02:30:10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4.07.17 截止时间:  2014.07.23

 

  第五师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实施方案已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兵林(营)发【2013】1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苗木种植、工程施工及配套设施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1、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良种基地总规模为20公顷,一期工程规模为11.2公顷,建设内容包括良种培育工程(土壤改良、建设种质资源区、引种区、采穗圃、良种繁育圃等)、繁育生产工程(新建日光温室1座,建筑面积667m2)、辅助工程(建设田间道路0.8km、作业步道1.5km、低压输电线路0.5km、滴灌工程16.2公顷)。

  2、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

  二、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博乐市以北8Km处,八十四团境内,距博—托公路300m。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及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苗木种植与销售的经营许可,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员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疆外企业需要提供进疆备案册原件、第五师师外企业需要提供《兵团第五师师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备案册》原件、第五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上述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以上提供复印件一套),到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登记、报名,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出具的通知单于本公告报名规定的期限内到博乐市洪桥以东200米第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三楼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4年7月17日~2014年7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

  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网和第五师政务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林木种苗管理站

  2、报名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

  联系人:夏先生郭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0909-2270281

  3、招标代理机构:博乐务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博乐市洪桥以东200米处(第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三楼)

  联系人:陈长庆黄勇

  联系电话:0909-7671549传真:0909-7671249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

  2014年07月17日

  

  

关键字:林木种苗,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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