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辽宁 | 招标业主/代理: |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09.30 | 截止时间: | 2014-10-21 |
招标公告编号 | SYYCKTCG0306-2014 |
商 品 品 目 | 一般设备 |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
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2014年数码相机、投影仪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委托,对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2014年数码相机、投影仪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所需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2014年数码相机、投影仪定点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采购内容:数码相机3台,投影仪1台,闪光灯1个,手柄1个 5、招标范围:数码相机、投影仪定点供应商 6、服务期限:本次招标为确定定点供应商,定点采购服务期限为3年,自签订《定点供应商合作意向书》至2017年招标人确定下一服务期限定点供应商之日止。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确定中标供应商:如项目合格投标单位在4-5家时,确定3家入围;如项目合格投标单位在6家时,确定4家入围;如项目合格投标单位在7家及以上时,确定5家入围;作为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数码相机、投影仪采购项目定点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定点供应商合作意向书》,采购方根据实际需求不定期以询价方式或者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确定采购的成交供应商(投标的合格供应商不足4家时,项目将不进行开标,投标人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投标保证金:贰仟元人民币(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15:00时。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共计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以现金或电汇的方式直接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024-83733837,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开具收据。任何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0、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收取。 1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一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企业的供应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能开具正规发票。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提供符合客户要求合格商品的能力(具有产品经营范围)。 3、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仓储能力和配送能力及安装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较强的本地化(含九区四县)服务能力。 6、最近三年具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合作案例。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具备合格投标人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上述所有材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地点为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号路10号二楼东侧)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每本,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1日9: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15号甲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北新闻网(http://www.nen.com.cn/)以及(http:///)上同时发布。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 人: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15号甲 联系 人:高 丹 联系电话:024-25634348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10号 联系 人:李 阳 联系电话:024-83733912-83 传 真:024-83733837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
标 书 价 格 | 300 元 |
开 标 时 间 | 2014-10-21 |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备 注 信 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