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广西 | 招标业主/代理: | /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10.07 | 截止时间: | 2014-10-22 |
项目名称 |
内容 |
工期 |
屏山大桥工程 |
桥长248.8米, |
18个月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在最近3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完工时间在2011年1月1日以后):
1.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 1 座以上,投资金额不少于 800 万元(人民币)的大桥工程施工;
(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并以相应的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资质证正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与项目经理本人的养老保险手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2年~2013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及2014年1~6月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原件(须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本工程规定具有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如有需要,招标人可提供配合。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22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全州县屏山大桥工程建设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桂林市全州县桂黄北路氮肥厂对面 |
地 址: |
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 |
邮 编: |
541500 |
邮 编: |
541001 |
联系人: |
蒋文捷 蒋昌永 |
联系人: |
李芳 陈华蓉 |
电 话: |
0773-4816195 |
电 话: |
0773-2133073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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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73-2896986 |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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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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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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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工行桂湖支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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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2103200209300007024 |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