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FX002Z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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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编号: 2015-FX00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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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项目内容: 后卷垃圾车/自卸车/钩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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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议截止时间: 2015-01-21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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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来源:非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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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受厦门市湖里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文件预公告。各潜在投标人、专家如对招标文件有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送至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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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厦门市台湾街207号天地花园C栋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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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92-5528541/5528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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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592-5527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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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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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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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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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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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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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2015-FX002Z
项目名称: 后卷垃圾车/自卸车/钩臂车
采 购 人:厦门市湖里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 一五 年 一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投标邀请函.............................................................. 2
招标货物一览表..........................................................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一、说明............................................................... 13
二、招标文件........................................................... 14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5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9
六、定标与签定合同..................................................... 21
七、其他............................................................... 22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6
1、招标内容............................................................ 26
2、采购货物主要需求说明................................................ 26
3、投标资格要求........................................................ 29
4、投标要求............................................................ 29
5、报价要求............................................................ 31
6、交货期.............................................................. 31
7、验收条件及标准...................................................... 31
8、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31
9、知识产权............................................................ 32
10、合同签定........................................................... 32
11、付款方式........................................................... 32
12、其他事项........................................................... 32
13、补充说明....................................................................................................................... 33
第四章 湖里区区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34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受厦门市湖里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对下述后卷垃圾车/自卸车/钩臂车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2015-FX002Z
2、 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投标截止前(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套;若邮购,需另加邮资¥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台湾街289号江头街道办事处8楼厦门市湖里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中心。
6、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 月 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5年 月 日上午9时00分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地点: 2015年 月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厦门市台湾街289号江头街道办事处8楼厦门市湖里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中心。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6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以上信息如有变更,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厦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xmzfcg.gov.cn)、湖里区人民政府网(www.huli.gov.cn)政府采购栏目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0、投标保证金于报名起即可交纳,且必须于投标截止前转出,投标人应提交银行回单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供招标采购单位核对。
11、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代表应单独提交政府采购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原件。项目存在分包的,则政府采购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应按不同的合同包号分别提交。
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代表应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进行开标签到,未向代理机构出示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台湾街207号天地花园C栋8楼
邮 编: 361009
电 话: 0592-5528541/5528542
传 真: 0592-5527341
联系人: 庄先生
电子信箱: xmfxzb@yahoo.com.cn
开户名: 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工行厦门鹭江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4100020038000000771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开户行:厦门市工商银行禾山支行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账号: 4100023409200013322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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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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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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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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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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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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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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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卷垃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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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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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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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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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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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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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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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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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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钩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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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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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共设三个合同包,可分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本须知前附表1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
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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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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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列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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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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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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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后卷垃圾车/自卸车/钩臂车
采购人名称:厦门市湖里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编号:2015-FX002Z
项目预算: 合同包一:150万元;合同包二:260万元;
合同包三: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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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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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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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标准: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条,以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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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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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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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90 个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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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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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厦门市台湾街289号江头街道办事处8楼厦门市湖里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中心
接收人:庄先生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月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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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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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地点:厦门市台湾街289号江头街道办事处8楼厦门市湖里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0592-5504859/550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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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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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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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合同包一投标保证金柒仟伍佰元整;合同包二投标保证金壹万叁仟元整;合同包三投标保证金伍仟伍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只能采用银行转帐、电汇方式(注:不接受转帐支票、现金存款单,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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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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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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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标准及定标原则(含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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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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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标段金额为基数)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8%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1.32%计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96%计取;1000万元<基数≤5000万元部分,按0.6%计取;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3%计取,分段累进计算。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以银行转帐、电汇(注:不接受转帐支票、现金存款单,汇票。)等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账户,收款人: 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 厦门市工商银行禾山支行;账号: 4100023409200013322。
2、中标人为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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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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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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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编制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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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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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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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中带“*”条款均为重要条款,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这些重要条款不满足或负偏离,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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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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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均要求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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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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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一旦中标,应在规定时间内凭中标通知书原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如需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比例为中标金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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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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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建议对投标文件逐页进行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若属于需年检的,应提供经权力部门加盖印章的副本复印件,而不能提供不能判别是否经年检的正本复印件。
3、交通拥堵,递交投标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敬请谅解
4、为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的完好性,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密封时不能使用双面胶。投标人自行承担监标人在检查投标文件过程中因密封不符合规定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的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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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
本须知前附表2集中列示了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所有条款,其内容是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
资格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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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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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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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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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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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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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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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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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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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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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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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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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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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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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
条款号
|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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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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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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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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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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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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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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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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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3.7.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3.7.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7.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3.7.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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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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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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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90 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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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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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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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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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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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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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7.3.2.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17.3.2.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17.3.2.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7.3.2.4非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17.3.2.5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一览表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等重要信息错误的;
17.3.2.6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7.3.2.7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7.3.2.8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或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保修期、供货期、结算方式和条件等要求);
17.3.2.9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投标响应方面明显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
17.3.2.10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其个性部分明显出现雷同的;
17.3.2.11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17.3.2.12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17.3.2.13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超过预算价或开标前公布的控制价;
17.3.2.14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且不能合理说明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作说明的;
17.3.2.1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7.3.2.16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
17.3.2.17招标文件规定的的其他情形;
17.3.2.18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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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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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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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的无效投标认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在进行技术因素部分评分后,投标人技术因素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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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首先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性以及符合性做出评审,只有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就每个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统计每个通过审核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价格及附加项目(如有)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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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标准:(三个合同包均采用此要求)
(一)具体评标标准。
1、通过评标委员会资格性、符合性审核,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则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进行评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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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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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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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技术因素(满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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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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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先进性、实用性等进行评价,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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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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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根据投标产品配置的符合性、先进性、实用性等进行评价,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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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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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根据投标产品使用功能的符合性、先进性、实用性等进行评价,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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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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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根据投标人对产品主要技术参数的描述进行评价,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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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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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根据投标人对产品功能说明的描述进行评价,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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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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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根据投标人对产品的材质描述进行评价,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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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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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根据投标人对产品的制作工艺描述进行评价,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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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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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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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提供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存在偏离情况进行评价,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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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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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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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产品制造标准的配套性、完整性及符合情况进行评价,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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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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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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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产品安装标准的配套性、完整性及符合情况进行评价,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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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1-11
|
根据投标产品技术规范的配套性、完整性及符合情况进行评价,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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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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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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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对比的综合考评:
根据投标设备的材质、规格要求方面、工艺、外观质量进行评价,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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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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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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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的品牌、市场认知度等,优[2分]、良(2-1.5分]、一般(1.5-1分]、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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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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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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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的市场美誉度及市场占有率等,优[2分]、良(2-1.5分]、一般(1.5-1分]、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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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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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商务因素(满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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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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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企业规模、经营年限、财务状况、企业综合实力等,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差(1-0分]。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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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投标人的供货人员、经营场所、配套设施及相关设备的配备情况,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差(1-0分]。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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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投标人技术人员情况、安装调试能力及技术支持能力等,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优[2分]、良(2-1.5分]、一般(1.5-1分]、差(1-0分]。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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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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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制造商获IS09000体系认证的得0.5分;
②制造商获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的得0.5分。
(需提供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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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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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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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服务情况
①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体系完备情况、认证情况、服务人员配备情况;
②服务承诺的服务周到情况、维修网点的完善程度;
③维修方式的速度以及能力、响应时间;
④保修期的长短及保修范围、维保费用、提供免费配件等情况。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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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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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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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经验
投标人(及投标货物)相关经营业绩、经验: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经验的有效证明文件数量、金额情况进行评价。
评价时以投标人提供该业绩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业绩不予采信。
分四个档次进行评价: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差(1-0分]。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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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价格因素(满分45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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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各入围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各通过审核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45
备注:
小型及微型企业产品的评审价格=投标价格×94%(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投标的,小型及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产品的评审价格=投标价格×98%(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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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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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效投标人最后综合得分=技术因素+商务因素+价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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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能以联合体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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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机、电热水器、电视机、显示器、照明产品(含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单端荧光灯、管形荧光灯镇流器)、便器、水嘴等九类)
节能产品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当期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认定;环境标志产品按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当期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认定;投标人须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属于当期清单的产品的有效证明文件(目录清单及相关证书等),并对上述货物进行了单独分项报价,且说明了其占投标总价的比重,评标委员会将据此对上述货物进行评审和给分,否则将不予认定。
具体加分标准见下表。
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报价总金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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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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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含10%)至50%(不含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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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附加分,分值=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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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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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附加分,分值=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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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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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根据各评委的打分结果,在计算投标人商务、技术综合得分时,对评委的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的打分结果分别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再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因素得分及商务因素得分, 最后根据各有效投标人关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对技术分进行调整,得出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4、参加评标的相关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会影响评标工作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何一位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5、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活动,否则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1、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1-3个。
2、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列顺序。经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评标程序后,按以下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的排列顺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报价、技术指标优劣均相同的,抽签决定。根据以上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方的中标候选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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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标原则:
□ 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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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1、中标通知书生效后,如果已中标的投标人不能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选择新的合同授予人。
2、评标结束后,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的贰个工作日内提交本次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送厦门市湖里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中心审核(江头台湾街289号,江头街道办事处八楼),经审核无误后再确定中标人。如发现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中标候选供应商依次类推。
2.1 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
2.2 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与本次投标文件中不一致。
2.3 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
3、根据厦湖招标办〔2010〕1号文件的规定,凡在厦门市湖里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中心招标的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在完成评标工作并将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要求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预防科提出申请,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经核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中标候选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3.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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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厦门市湖里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5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全部特定条件,如联合体各方中没有一方符合全部特定条件的,该联合体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3.7.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3.7.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7.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3.7.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内容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5.1.1投标邀请
5.1.2投标人须知
5.1.3招标内容及要求
5.1.4合同主要条款
5.1.5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时间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但应当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当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9. 投标文件语言
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0.1.1 投标书
10.1.2开标一览表
10.1.3投标分项报价表
10.1.4货物说明一览表
10.1.5供货范围清单
10.1.6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10.1.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0.1.8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10.1.9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10.1.10投标保证金
10.1.1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10.1.12政府采购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10.1.13中小企业声明函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缴交投标方须知前附表1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本次招标合同包一投标保证金柒仟伍佰元整;合同包二投标保证金壹万叁仟元整;合同包三投标保证金伍仟伍佰元整。(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财购〔2010〕6号)“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有关规定,为减轻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保证金资金占用成本压力,对参加我市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实行减半缴纳,即按采购项目概算的5‰缴纳)。投标保证金只能采用银行转帐、电汇方式(注:不接受转帐支票、现金存款单,汇票。)。(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并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回单原件,未向代理机构出示投标保证金进帐回单原件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 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凭其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原件(见第五章附件)办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手续,保证金退还系原额无息退还。因投标人原因逾期办理的,保证金仍原额无息退返。因招标代理机构自身原因逾期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
12.7 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代理服务费并签定合同后(若有交纳履约保证金要求的,在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对中标人凭其签定的合同原件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原件(见第五章附件)予以原额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因中标人原因逾期办理的,保证金仍原额无息退还。
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及其后的30个日历日。
12.9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招标代理机构上缴财政部门:
12.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2.9.2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
12.9.3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增加:“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7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2.9.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2.9.5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服务)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9 投标人应将上述文件按顺序胶装成册、打印页码,并编列投标文件目录、资料清单,由于装订不规范或编排顺序混乱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漏读,该投标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承担不利的评标结果。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代表签字。
14.3如果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如有推迟情形,以推迟后的时间、地点为准)。
15.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投标人一般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办理签到手续。
15.3 开标时,由监标人或者投标人共同推举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按规定宣唱“报价一览表”等规定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16.评标委员会
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人数不能少于2/3。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6.2评标纪律
16.2.1 评标委员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6.2.2 评标委员会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投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益关系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16.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6.2.4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审活动未结束,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出评标委员会。
违反以上纪律,招标人将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7.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7.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7.2.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所述的实质性偏离标准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
19.1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漏(缺)报人的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在进行技术因素部分评分后,投标人技术因素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19.4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19.5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9.6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
20.定标准则
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方法、标准,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 中标通知
21.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应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中标供应商责任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22.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七、其他
23.投标人相关责任
23.1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管理部门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3.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3.1.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23.1.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3.1.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3.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23.1.1至23.1.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3.2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3.2.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定合同的;
23.2.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3.2.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4. 质疑投诉
24.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4.2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厦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xmzfcg.gov.cn)、湖里区人民政府网(www.huli.gov.cn)下载中心上提供的样式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24.2 质疑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投诉。
24.3 投标人未在上述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内提出质疑的,之后,其提出质疑将被拒绝。
25.关于投标人是否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说明
25.1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投标人应符合的条件
根据财库 〔2011〕181 号文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精神,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投标人,应同时符合:(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型企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25.2关于联合体:
25.2.1多家符合25.1条规定的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参与参与投标的,视同为中小企业,并按联合体中企业认定标准最高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企业认定标准。例如:小型、微型企业与中型企业联合的,联合体认定为中型企业。
25.2.2大型企业与中、小、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参与投标,均视为大型企业,不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措施。
25.3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的资料:
25.3.1《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其企业为中小企业 (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并同时符合:(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25.3.2投标人以及投标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文件或上一年度企业规模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事先了解本企业及投标货物制造商上一年度的企业规模,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是否符合中小微企业标准并确认和声明本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及投标货物制造商如已取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中小企业认定的,可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投标人以及投标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未取得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文件的, 则投标人可按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提供投标人以及投标货物制造商上一年度企业规模资料,并对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5.3.3未提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文件的, 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投标人以及投标货物制造商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企业规模类型涉及从业人员的,投标人还应提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法、有效、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其中小企业的身份不予采信。
25.4必要时,根据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等部门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认定证书原件,或者提供投标人以及投标货物制造商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以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原件等证明文件,供评标委员会、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审核。
25.5符合条件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材料的中小企业投标人,则按国家及厦门市的有关规定,可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25.6投标人按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投标,而其中小企业身份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由此造成不利的情况(如: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风险。
25.7投标人为取得中小企业身份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取得中标资格的,无论该行为是否影响中标,均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该投标人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经济、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26.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政府采购合同有效执行,招标单位可要求中标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根据《厦门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2011)》有关规定,预算单位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中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由中标供应商以转账、汇款、提交履约担保书或银行保函等形式支付给采购人。为减轻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资金占用成本压力,本次采购中,预算单位要求中小企业签订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
后卷垃圾车/自卸车/钩臂车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一
|
后卷垃圾车
|
5部
|
二
|
自卸车
|
10部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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钩臂车
|
2部
|
2、采购货物主要需求说明
2.1后卷垃圾车主要技术参数:
底盘型号
|
EQ1080SJ2BDA
|
发动机型号
|
ISDe140 40
|
尾气排放依据标准
|
GB3847-2005,GB17691-2005 国四
|
额定功率(kw/rpm)
|
103/2500
|
额定扭矩(Nm/rpm)
|
550/1400
|
整备质量(kg)
|
5450
|
装载质量(kg)
|
2850
|
总质量(kg)
|
8495
|
最高车速(km/h)
|
95
|
最大爬坡度(%)
|
30
|
最小转弯直径(m)
|
13
|
最小离地间隙(满载)(mm)
|
200
|
百公里油耗(L)
|
15
|
外型尺寸(长×宽×高)(mm)
|
6070×2200×2600
|
轴距(mm)
|
3100
|
驱动形式
|
4×2
|
轮距(前轮/后轮)(mm)
|
1770/1640
|
接近角/离去角(°)
|
24/17
|
垃圾箱容积(m3)
|
6
|
填装器容积(m3)
|
1
|
液压系统额定压力(Mpa)
|
17.5
|
垃圾填装口宽(mm)
|
1420
|
填料口下沿离地高度(mm)
|
735
|
填装器一次工作时间(s)
|
20
|
推板卸垃圾循环时间(s)
|
25
|
压缩方式
|
使用推板背压式双向压缩。
|
操作方式
|
采用手自一体操作方式。操作方便、控制可靠、驾驶室内监控作业并实现垃圾卸料。
|
保证作业效率与作业经济性措施
|
整车行驶和后压装装置工作在最佳动力工况;自动双作用控制油门加速装置。
|
自锁装置
|
填装器采用液压自动锁紧装置。
|
液压系统特点
|
液压回路设计合理、系统内部热损耗小,在连续工作条件下,液压油箱中的油温不超过70℃。工作效率高、作业循环时间短、操作简单等优点、特别是工作可靠、故障率低。
|
液压元件品质
|
选用进口的多路阀(美国)、油缸密封件(美国)等关键液压件。液压系统累计工作6000小时以上无故障。
|
车箱和后门结构及强度保证
|
先进的结构设计,采用高强度16Mn材料,进行高强度焊接,充分保证结构件强度,钢板厚度为3mm,抗腐蚀性,料斗底板钢板厚度为5mm。
|
防腐处理及涂装措施
|
采用喷砂、酸洗、磷化、钝化等防腐处理技术。底漆和面漆均采用双组份丙烯酸聚氨酯漆进行喷涂,防腐性能好,耐候性强。
|
装备垃圾提升机构
|
可以根据用户要求安装各种后提升机构。
|
2.2自卸车主要技术参数:
底盘
|
DFL1120B5
|
额定载质量(Kg)
|
≥7000
|
整备质量(kg)
|
≥5200
|
总质量(Kg)
|
≥12400
|
轴荷(Kg)
|
前轴≥4440,后轴≥8050
|
外形尺寸(mm)(长宽高)
|
6250(±100)×2400(±100)×2600(±100)
|
前悬/后悬(mm)
|
≤1430;≤1370
|
轴距(mm)
|
3500
|
前后轮距(mm)
|
1815/1800
|
轮胎
|
9.00-20斜交胎
|
最高车速(Km/h)
|
≥98
|
货厢尺寸(长宽高)(mm)
|
3700(±100)×2100(±100)×500(±100)
|
货厢底板(mm)
|
4
|
边板(mm)
|
3
|
发动机
|
ISDe160 40(SCR+后处理)康明斯电控共轨;电加热冷起动装置
|
排量(ml)
|
≥4500
|
排放标准
|
GB3847-2005,GB17691-2005国Ⅳ。
|
其他
|
液压机械翻转,电动玻璃升降器, 半浮后悬机械减震驾驶室悬置;中控前车门锁,通道式仪表板,有远程油门接口和PTO接口电子油门踏板及开关;ABS防抱死系统。DF6S650 六档变速箱;原车空调,ABS防抱死系统;箱体举升采用双顶自卸式;箱体后端尾部配有污水渗漏槽,并能够有效防止垃圾倾倒过程中堵塞;箱体底部设有15L污水收集箱。
|
参考图片:
2.3钩臂车主要技术参数:
项 目
|
主要技术参数
|
底盘型号:
|
斯达-斯太尔ZZ1251M4441D1
国Ⅳ排放,配备冷暖空调
|
尺
寸
参
数
(mm)
|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
8150×2500×3160
|
轴数:
|
3
|
轴距:mm
|
4350+1350
|
轮距(前/中/后):mm
|
2022/1830/1830
|
接近角/离去角(°):
|
20.5/24
|
前悬/后悬: mm
|
1320/1130
|
最小离地间隙: mm
|
294
|
最小转弯直径: m
|
19
|
最高车速(km/h):
|
95
|
质
量
参
数
(kg)
|
整备质量: kg
|
12360
|
额定装载质量: kg
|
12445
|
总质量: kg
|
25000
|
前轴满载质量: kg
|
7000
|
中后轴满载质量:kg
|
18000
|
性
能
参
数
|
钩起能力(吨):
|
20
|
最大倾斜角(°):
|
50
|
液压系统额定压力(MPa):
|
31
|
勾心高度:mm
|
1570
|
勾臂车导轨宽度:mm
|
1060
|
底盘发动机
|
型号
|
D10.28-40
|
额定功率kw(r/min)
|
206/2200
|
排量(L)
|
9.726
|
参考图片: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3.2投标方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现场核对身份。
以上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要求(三个合同包均采用此要求)
4.1本次招标分三个合同包进行采购,投标人可就其中一个或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内项目进行拆分投标。
4.2投标方应承诺所报价格包含上牌费用(含购置税、上牌的相关手续费和牌照费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4.3投标方应承诺将所投货物上牌后直接交付业主验收使用,投标方应提供工信部公告批次。
4.4投标人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设备及其元件、配件必须原厂原装、未经拆封,不能是自行拆装。
4.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和功能介绍,同时还应提供各主要部件的生产厂家及型号。
4.6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的最新彩页并加盖公章,产品彩页样本必须与所投货物保持一致,并对彩页资料的真实性及与所投产品的符合性负责。
4.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投标主要产品原厂商印制的技术说明书(中文版,若无中文版,应同时提供中文的翻译材料并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
4.8投标人的设备选型、所投的技术方案应能全面适应(或超出)采购要求,不得降低采购设备的技术标准和档次, 且需明确投标货物和招标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所投设备配置与采购技术要求相比不得存在缺项、漏项,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9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本项目详细实施计划,包含项目供货计划、项目管理班子及技术保障人员配备情况,确保服务质量的组织措施,日常维护和应急解决方案、投诉处理方案。
4.10采购人保留在供应商中标后对中标产品的数量做适当调整的权利,投标人应承诺按原中标价供货。
4.11对于同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只能提供一套投标方案及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
4.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文件页码及资料清单, 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方案按顺序装订。
4.13投标人应具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厦门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在厦门有能够提供售后服务的分公司或合作伙伴的,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属分公司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厦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属合作伙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供以下材料:(1)与合作伙伴签定的合作协议书原件;(2)厦门本地合作伙伴的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加盖合作伙伴的公章)。
4.1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对产品的承载限制。
以上投标要求若需要提供证明文件、材料的,均应在投标材料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报价要求(三个合同包均采用此要求)
5.1本次招标为国内招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5.2投标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实施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包括货物设计、制造、运输、采购保管、保险、上牌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售后服务(含保修期内的上门服务)、资料图册提供及伴随服务等费用。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投标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
5.3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5.4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只能提供唯一方案、唯一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5.5本次采购设置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则为废标。本项目控制价在开标前3日公布。
6、交货期(三个合同包均采用此要求)
6.1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7、验收条件及标准(三个合同包均采用此要求)
7.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7.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7.3系统验收:中标人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采购人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
7.4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精度(软硬件)、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7.5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
7.6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三个合同包均采用此要求)
8.1投标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
8.2 本次招标要求对设备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壹年免费保修,若中标产品发生故障,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技术参数要求,技术参数中未明确的,中标人须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恢复的,质保期内中标人应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在维修及维护期内应予提供代用设备或使设备可正常运转的措施。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内容的承诺书。
8.3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且不得低于原生产厂家的质保规定。
8.4 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提供免费送货、安装、调试服务。
8.5中标人应提供设备相关的配套技术资料,包括备胎、随车工具、操作手册(中文版)及维修保养手册等。
8.6 中标人必须承诺能长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的优惠供应。
8.7中标人应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标设备的操作、使用及维护的技术培训服务。投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计入投标总价。
8.8投标人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其他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9、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中标货物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完全由中标人承担。
10、合同签定(三个合同包均采用此要求)
10.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定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中标人应将合同原件(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11、付款方式(三个合同包均采用此要求)
11.1根据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付款和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货到验收合格并试用一个月后采购人付中标总金额的95%,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问题再将5%的余款付清。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应严格依据投标文件所做承诺履行职责,如有违约,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本次采购设备的顺利进行,并追究相应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2.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及需采购人配合的事宜。
12.3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其它方面的特殊功能、附加功能及优惠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12.4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投标,如分别签订《电梯设备安装合同》《电梯设备供货合同》,则联合体各方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13、补充说明——投标文件的充分性
13.1应当认为投标人在正式提交投标文件前,已经认真研究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对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都已经得到采购人的澄清和解答,并对由招标文件所定义的中标人工作内容达到透彻和充分的理解,并将这种理解全部反映到他的投标文件中。
13.2应当认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并对现有道路或其他与现场有关和进出现场的交通方式、地表和地下的性质、现场的形状和性质、已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对其财产可能造成伤害或损害的风险、被开挖材料(无论自然的或其他的)性质、工程和工程实施所需材料的性质及货源和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有关的情况全部了解并感到满意,而且应当认为投标人已经得到了有关影响其投标和工程实施的全部必要资料。
13.3应当认为,投标人已经确认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清单报价书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清单报价书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已经全面、充分地体现和覆盖了:
13.3.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应承担的全部义务;
13.3.2为该项目的正确实施、竣工和修补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所必须发生的一切开支。
第四章 湖里区区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注释:
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修改相关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本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货物类项目,服务类项目可由招标代理机构参照制定。
|
合同号:
甲方(采购人): 签定地点:
乙方(中标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 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 量
|
单 价
|
总 价
|
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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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2.1交货方式:
2.2交货地点:
3、供货清单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货物交货付款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 %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 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 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4.2分期支付货款的,余下的货款应于 (时间)支付。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 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7、验收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产品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规定。
8、质量保证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产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9、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政府采购合同有效执行,招标单位要求中标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根据《厦门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2011)》有关规定,预算单位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中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由中标供应商以转账、汇款、提交履约担保书或银行保函等形式支付给采购人。为减轻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资金占用成本压力,本次采购中,预算单位要求中小企业签订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收取履约保证金。
10、知识产权:
乙方需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2、违约终止合同
12.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2.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2.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解决:
( )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其他约定
15.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湖里区招投标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释: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投标人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未提供参考格式的,投标人可自拟。
|
政府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目 录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货物说明一览表
5. 供货范围清单
6.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7.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8.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9.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0、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11、政府采购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12、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 标 书
致: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 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货物说明一览表
(4) 供货范围清单
(5)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6)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7)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8)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9) 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 ,即 (中文表述)。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同意按照招标采购单位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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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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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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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现场交货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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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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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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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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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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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正本与投标书正本和保证金凭证复印件一同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
2.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货物的数量、品牌和金额。 3.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投标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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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货物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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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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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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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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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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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机和标准附件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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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品备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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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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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工具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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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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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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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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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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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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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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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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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第1栏投标货物合同包/品目号系指“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该货物的合同包/品目号。
2.出厂价投标价格=栏目5×栏目4(数量)+栏目6至栏目10的各项费用。
3.现场交货投标价格=栏目5×栏目4(数量)+栏目6至栏目12的各项费用。
4.选购件价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
5.此表第14项投标价若与开标一览表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为准。
6、若未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签名:
货物说明一览表
(按投标货物合同包下品目号类别分别填写)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代表签字:
供货范围清单
说明:
本清单应列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
本清单应列明专用工具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
本清单应列明备品备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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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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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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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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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条
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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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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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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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响应
对应的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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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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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采购单位应将本货物或服务项目招标所需的技术、质量、商务、服务、价格要求逐条列明。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逐条说明投标响应情况。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第 (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招标货物及要求”中规定的 (合同包/品目号) (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 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投标人概况:
A.投标人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实收资本:
其中 国家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益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
(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用户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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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名称、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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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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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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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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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见附件6-4。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电 传:
传 真: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招标代理机构)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
(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可在此附件中提交。
投标人代表签字: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 ),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
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单位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本承诺失实,自愿承担被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为(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 )的(□中标或成交;□未中标或成交;□已报名但未投标或未报价)供应商。
现申请将为此项目已缴交的政府采购保证金 元按缴款时的付款单位、账号、开户银行退还我单位。请将保证金退还我单位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供应商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请予办理。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 若为中标人,须附上合同附件;
2、 多个合同包项目应该注明申请退还第 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 其他须说明事项 。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无须填写本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附非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企业情况及价格一览表)。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并对本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且我司愿意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单独填写声明函,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对所有声明函加盖盖章。
附:中、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清单及价格一览表
本公司郑重声明,本表所列货物已经包括了投标货物中本企业制造货物及代理其他中、小、微型企业生产的所有货物。我司通过充分了解各企业的真实情况,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写下表,并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且我司愿意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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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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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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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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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型及企业
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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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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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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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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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工业、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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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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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合同包总价的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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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或制造企业为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的还需提供资产总额。
2、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只列联合体一方属于中、小、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部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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