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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八一公园工程八一公园建筑工程;
2017-02-25 12:30:0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宿迁-沭阳县 招标业主/代理: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02.2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八一公园工程八一公园建筑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沭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代理: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3213221611040101,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八一公园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3221611040101 项目名称 八一公园工程
标段编号 3213221611040101001001; 标段名称 八一公园建筑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7年2月2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7年3月3日
公告信息

八一公园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221611040101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八一公园建筑工程已经沭阳县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融资,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八一公园建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公开招标申请。

一、工程概况:

1、资金来源:融资                

2、工程地点:烈士陵园周边地块

3、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 9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本工程的预算价为459.0764万元,最高限价为435万元,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7、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 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30%;完成工程量的 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15%;工程封顶,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15%;工程完工, 经验收合格后,且按规定将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城建档案馆及甲方),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标段名称及招标内容:

八一公园建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报价分)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报价方面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评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计算出评标基准价的方法及相关数值由开标现场投标人推选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企业应具有经沭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信用分达到70分及以上。以提供经沭阳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为准(根据宿信用办【2016】20号文件要求,2016年8月20日之前出具且在有效期之内的报告,应按2016年版标准出具跟踪报告,使用以跟踪报告为准)。沭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沭阳”(http://cxsy.shuyang.gov.cn/)网站“沭阳县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栏目。注:(1)企业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 5 个工作日,有效期 1 年。 (2) 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必须能反映信用分值和有效期,如因上述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 ,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16年7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连续六个月的(未满6个月新注册或变更的人员,从注册之日或变更之日起至开标之日,不含开标当月,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单位因当地养老保险部门没有开通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需提供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当地未开通网上查询的证明,投标人须将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否则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

投标人须将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原件和保险查询方式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并链接到投标文件中。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不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和保险查询方式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内容中。

5、沭阳县本地企业必须取得2016年9月1日之后办理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县外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沭阳县外建筑施工企业备案核准书》。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如因上述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 ,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我县招标项目的投标)。

7、其他条件:

7.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7.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7.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7.5.1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7.5.2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7.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2月25至2017年3月3日17时30分

2、发售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ztb.com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七、其他:

1、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8万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2、本工程采用虚拟子账户进行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注意:缴纳保证金时在子账号前加“-”(子账号前的“-”号必须在输入法英文模式下输入)。

  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账户名称: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号:32050177724000000029

汇款行号:10530830003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袁   媛        联系电话:151612800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学玲  联系电话:15395772089

地  址:沭阳县常州路2号

九、业务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CA认证公司: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宿迁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

值班电话(非工作时间):15950601365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入库电话修改为:0527-89985029(采购类入库) 83553346(工程类入库)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杨晶晶,联系电话:0527-89981176。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八一公园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221611040101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八一公园建筑工程已经沭阳县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融资,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八一公园建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公开招标申请。

一、工程概况:

1、资金来源:融资                

2、工程地点:烈士陵园周边地块

3、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 9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本工程的预算价为459.0764万元,最高限价为435万元,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7、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 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30%;完成工程量的 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15%;工程封顶,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15%;工程完工, 经验收合格后,且按规定将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城建档案馆及甲方),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标段名称及招标内容:

八一公园建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报价分)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报价方面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评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计算出评标基准价的方法及相关数值由开标现场投标人推选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企业应具有经沭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信用分达到70分及以上。以提供经沭阳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为准(根据宿信用办【2016】20号文件要求,2016年8月20日之前出具且在有效期之内的报告,应按2016年版标准出具跟踪报告,使用以跟踪报告为准)。沭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沭阳”(http://cxsy.shuyang.gov.cn/)网站“沭阳县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栏目。注:(1)企业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 5 个工作日,有效期 1 年。 (2) 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必须能反映信用分值和有效期,如因上述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 ,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16年7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连续六个月的(未满6个月新注册或变更的人员,从注册之日或变更之日起至开标之日,不含开标当月,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单位因当地养老保险部门没有开通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需提供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当地未开通网上查询的证明,投标人须将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否则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

投标人须将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原件和保险查询方式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并链接到投标文件中。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不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和保险查询方式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内容中。

5、沭阳县本地企业必须取得2016年9月1日之后办理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县外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沭阳县外建筑施工企业备案核准书》。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如因上述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 ,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我县招标项目的投标)。

7、其他条件:

7.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7.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7.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7.5.1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7.5.2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7.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2月25至2017年3月3日17时30分

2、发售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ztb.com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七、其他:

1、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8万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2、本工程采用虚拟子账户进行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注意:缴纳保证金时在子账号前加“-”(子账号前的“-”号必须在输入法英文模式下输入)。

  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账户名称: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号:32050177724000000029

汇款行号:10530830003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袁   媛        联系电话:151612800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学玲  联系电话:15395772089

地  址:沭阳县常州路2号

九、业务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CA认证公司: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宿迁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

值班电话(非工作时间):15950601365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入库电话修改为:0527-89985029(采购类入库) 83553346(工程类入库)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杨晶晶,联系电话:0527-89981176。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关键字:公园,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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