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光泽华创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21,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南平光泽县华桥乡光伏发电扶贫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南平-光泽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光泽华创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FJHC【2017】第151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HC【2017】第151号 |
开标时间:2017-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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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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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光泽华创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光泽县华桥乡光伏发电扶贫项目EPC总承包,该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17】H08102 备案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光泽华创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光泽县华桥乡光伏发电扶贫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FJHC【2017】第151号 2.招标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光泽县华桥乡光伏发电扶贫项目EPC总承包 2.2工程地点:光泽县华桥乡增坊村新旧村部、增坊小学、华桥幼儿园、华桥中心小学、华桥中学、原华桥鑫桥木业厂区、吴屯村 2.3计划投资及建设规模:计划投资 936万元人民币,约面积12000平方米;每千瓦装机容量第1-10年、10-20年21-25年的发电量分别按900千瓦时,800千瓦时,700千瓦时。 2.4资金来源:光泽华创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总建设资金的80%,中标方出资总建设资金的20% 2.5工 期: 2017年12月30日前并网发电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发电技术指标及安全防护措施能满足接入电网有关技术要求。 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本工程分界点为系统接入点,光伏组件至接入点及接入系统成套设备属投标人工程范围。 2.7工程质量:本工程应按最新版《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设计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但不限于有助于项目实施的其他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近三年在南平地区具有不小于50MW的农光互补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的投标单位优先。 3.4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必须明确设计及施工等工作的责任分工。 b.联合体各家资质能满足各方面所需资质和履约能力,无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c.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必须为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d.联合体成员要对联合体牵头人承诺:一旦中标按照联合体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e.联合体成员(有一方),近三年具有相应的EPC项目业绩:施工不小于50MW的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光伏业绩 F.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按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专业的工作内容,并以各自承担的专业确定资质等级;在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专业分工的,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叁个(含叁个);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6投标人(施工方)必须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认证,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系认证证书,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最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3.8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必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9投标人(施工方)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未受到省级及以上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购买招标文件 4.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月20日9时00分至2017年 10月24日23时59分(节假日照常)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进行在线购买。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投标人需打印购买时的交易编号作为投标时入场凭证。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 11 月8日下午17.00时之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或转达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FJHC【2017】第151号”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保证金计人民币18万元(壹拾捌万元)整;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9日上午8:30时,提交地点为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编号和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处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和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光泽华创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光泽华创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电 话:1377464797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光泽县新华大楼附属楼902室 邮 编:353000;电 话:13859305224;联系人:赖女士 10.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光泽农行城中支行 帐 号:1398 0501 0400 00219 11.交易中心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光泽县一中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电 话: 0599-7955262 监督单位:光泽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局;监督电话:0599-792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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