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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阳市水务局汾阳市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8-11-16 01:10:5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西-吕梁-汾阳 招标业主/代理:  汾阳市水务局/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11.1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汾阳市水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16,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吕梁汾阳市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山西-吕梁-汾阳,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汾阳市水务局,招标编号:ZKGC2018-04-066,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1、招标条件

    汾阳市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PPP项目由汾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并授权汾阳市水务局为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的招标采购工作。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汾阳市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ZKGC2018-04-066

    2.2项目授权主体:汾阳市人民政府

    2.3项目实施机构:汾阳市水务局

    2.4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政府方出资代表:汾阳市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6采购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汾阳市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2.7项目总投资:项目静态总投资概算为135,126.14万元。

    2.8建设内容:本项目由9个子项目组成。

    1、禹门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北关园至米家庄段,米家庄至北廓段)

    本河道治理工程位于山西省汾阳市城区范围内的禹门河上。本段工程属于禹门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三期项目中的两段。分别是三期第一段和第二段。其中,第一段为北关园至米家庄段,第二段为米家庄至北廓段。

    三期第一段工程具体内容包括:

    (1)对禹门河河道北关园至米家庄段0.6km的河道进行扩宽疏浚,并对沿岸堤防进行加固,进行景观绿化带设计;

    (2)在禹门河该治理河段内兴建1座高3.5m的橡胶坝;

    (3)蓄水段铺设总长度为1.2km的截污暗管;

    (4)在禹门河南北两岸各新建一条宽度为32m、12m的抢险公路;

    (5)对于治理范围内的支流峪道河进行规划治理,治理长度为2km,并兴建3座高3.4m的钢坝,两侧铺设总长度为3.5km的截污暗管,同时对入口60亩水域景观带进行设计,在入口新建1座桥梁,在宏郭公路跨越峪道河处处修建丰收桥。

    第二段工程具体内容包括:

    (1)对米家庄至北廓段1.078km的河道进行扩宽疏浚,并对沿岸堤防进行加固,进行景观绿化带设计;

    (2)在该治理河段内兴建2座高3.5m的橡胶坝;

    (3)蓄水段两侧铺设2.04km的截污暗管;

    (4)新建1座腾飞中桥;

    (5)南北两岸各新建一条宽度为32m、12m的抢险公路。

    2、花枝水库建设工程

    花枝水库的工程任务是调蓄中部引黄部分供水,提供农业灌溉用水,设计灌溉面积为2.31万亩。该工程位于山西省汾阳市石家庄村北西二环路上游约100m处,总库容是175.6万m3,年供水量为116万m3。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和泄洪排沙闸组成。大坝采用均质土坝,坝顶长161m,最大坝高12m,坝顶高程780m,坝顶宽6m。

    花枝水库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设计,300年一遇校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抗震防裂度为7度。

    3、杏花村水库建设工程

    该工程位于汾阳市杏花村,距汾阳市约10km,水库总库容212万m3,环形坝长4080m,坝高5.4m,年供水总量506万m3,其中灌溉用水260万m3,生态绿化用水146万m3,工业用水100万m3。

    该水库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50年一遇校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抗震防裂度为7度。

    4、董寺河大向善至申家堡段综合治理工程

    本工程治理范围由石家庄东侧的两沟交汇处向东到申家堡,总长7.9km。具体工程内容包括:

    (1)修建两岸总长15.8km的堤防;

    (2)在上游主河槽内修建2座高2.8m的钢坝闸,下游设置11座1m高的跌水堰;

    (3)总蓄水量6.9万m3,水面景观4.6万m2,跌水湿地景观15.2万m2,两岸平台绿化面积70.5万m2;

    (4)在治理段河道右岸铺设总长度为8.9km的截污暗管;

    (5)在左岸新建21m宽的快速路,右岸新建10.5m宽的公路,每侧均长6.7km。

    5、汾阳市阳城河河道治理工程

    阳城河位于汾阳市南约5km,本次阳城河治理段为文候水库下游至文峪河入口段,治理段长13.1km。须疏浚河道11.0km,拆除阻水建筑物(拦河闸)4座,清除树木2.4万棵,新建跨河桥梁10座,修建长度为18.5km的堤顶公路。

    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确定堤防工程的级别为5级。

    6、汾阳市吊桥沟山洪灾害治理工程

    本次吊桥沟山洪治理工程位于山西省汾阳市杏花镇吊桥沟上,疏浚河道总长度7.3km。本次工程需增加泄洪设施,对排洪渠道进行重新改造,并疏通涵洞排水出口,整治渠道4.389km,建设交通桥9座。对局部堤防进行加高、加固处理,对河道两岸的防洪土堤进行堤角和坡面的防护。该工程等别为Ⅳ等,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7、汾阳市文革渠等23条骨干退水渠清淤整治工程

    本次清淤工程经走访调查退水渠乡镇管理部门,现场查勘退水渠现状情况,根据退水渠损毁、掩埋、雍堵及灾害受损情况,选择汾阳市文革渠等23条骨干退水渠共101.116km进行清淤整治,疏通排水。

    汾阳市区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10年,设计暴雨历时采用24小时,排除时间采用1日;汾阳市农村易涝区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10年,设计暴雨历时采用24小时,排除时间采用3日。

    8、汾阳市安上河河道治理工程

    本河道治理工程主要分为三段:治理东段(4.60km)、治理西段(2.56km)、汇合段(4.84km)。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河道疏浚工程、新建河道工程、堤防工程、堤顶道路工程、河道清障工程、跨河建筑工程和穿堤建筑物工程。

    汾阳市安上河下游(除害渠)河道治理工程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工程设计等级为5级;闸坝工程等级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的抗震设计烈度确定为Ⅷ度。

    9、307国道汾酒厂排污渠路基加固工程

    本项目主要对国道307线(K647+460~K648+560)汾酒厂排污渠段1.1公里的路基、路面进行维修和加固,具体内容为:

    (1)排污渠已清淤路段:路基采用高压旋喷桩加固,挡墙采用钢花管注浆加固措施;

    (2)未清淤路段:路基采用微型灌注桩加固,挡墙采用钢花管注浆加固措施;

    (3)对路面破损路段重新铺筑路面并完善相关路基防护和安保工程。

    2.9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为25年,其中建设期1年至3年,运营维护期22年至24年。

    整个项目的合作期为25年。包括三年的建设期及后续的运营维护期。整个项目分三期建设,对应期的建设期为一年,每期项目建设完成并竣工验收后,即为对应子项目的运行维护期,直至合作期25年结束。项目公司在总建设期3年内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并经验收合格后,已完成项目整体进入运营期。

    2.10合作模式:采用PPP模式,运作方式为由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方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8,000.00万元,其中市水投公司代表政府出资人民币280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27,720.00万元,具体资金筹措及到位时间根据项目实际实施需求。

    其中政府出资方持股1%,社会资本方持股99%;采购人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项目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期限届满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移交给汾阳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方指定单位。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3、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一)至(六)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依法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合一证);

    3.3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4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单个项目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投资或建设的水利类或市政类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3.5财务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以营业执照为准)及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相关财务证明文件。

    3.6申请人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等;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叁家。以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对此予以认可。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8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

    4、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具体审查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竞争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11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申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申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2号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汾阳市财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采购监管机构监督。

    8、其他说明

    8.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8.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对报名的申请人发布更正公告。经项目授权主体同意,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无需向报名申请人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8.3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汾阳市水务局

    联系地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

    联系人:蔡文庆

    电话:0358-7341989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联系人:刘世峰、姜天睿、邸明、赵文

    电话:0351-2772689

    邮箱:zzkt04@163.com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5日

关键字:工程,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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