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3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淮阴区刘老庄红色大道亮化工程;,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淮阴区,所属行业分类:亮化,招标编号:32080416122802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淮阴区刘老庄红色大道亮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8041612280201 | 项目名称 | 淮阴区刘老庄红色大道亮化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8041612280201-BD-001; | 标段名称 | 淮阴区刘老庄红色大道亮化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12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1月6日 | |||||||||||||||||||||||||
公告信息 |
淮阴区刘老庄红色大道亮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人民政府的淮阴区刘老庄红色大道亮化工程已经淮发改投资[2016]28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淮阴区刘老庄乡红色大道; 3.2工程规模: 项目拟建128套10米杆太阳能路灯,38套10米杆普通路灯,敷设2030米电缆,30米钢管,安装12只电缆井,1台路灯控制箱,1台角钢接地; 3.3招标内容:亮化工程施工,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3.5工程质量:合格。 4.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98633.58元。 5.工程进度款支付: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60%工程款;2、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5%;3、留5%作为保修金。(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个标段,每位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 一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7.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7.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 7.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7.4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 7.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7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 7.8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7.8.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8.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原合同备案部门批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7.8.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7.9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不需要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和合同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规定。 8.1初步评审 资格评审标准
8.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审查,否决无效投标。 8.3详细评审:详见招标文件 8.4.1推荐中标候选人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为原则推荐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9、注意事项 9.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 9.2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77038654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9.3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9.4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9.5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CA锁(应为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纳凭证及CA锁交到工作人员处。 9.6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开标时间前将准确的CA锁递交到工作人员处也可以远程解密,或者因CA锁故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9.7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9.8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9.9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法定的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权利,异议与投诉受理与处理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规定执行。 9.10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14 时3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下同)二楼开标209室。 (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6日; 11、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2、招标人地址:淮阴区刘老庄乡政府院内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525273223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98号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517-83775505 13、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6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7-80859028 14、围标、串标举报电话:0517-80859000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6年12 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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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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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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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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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淮阴区刘老庄红色大道亮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人民政府的淮阴区刘老庄红色大道亮化工程已经淮发改投资[2016]28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淮阴区刘老庄乡红色大道; 3.2工程规模: 项目拟建128套10米杆太阳能路灯,38套10米杆普通路灯,敷设2030米电缆,30米钢管,安装12只电缆井,1台路灯控制箱,1台角钢接地; 3.3招标内容:亮化工程施工,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3.5工程质量:合格。 4.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98633.58元。 5.工程进度款支付: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60%工程款;2、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5%;3、留5%作为保修金。(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个标段,每位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 一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7.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7.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 7.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7.4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 7.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7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 7.8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7.8.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8.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原合同备案部门批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7.8.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7.9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不需要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和合同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规定。 8.1初步评审 资格评审标准
8.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审查,否决无效投标。 8.3详细评审:详见招标文件 8.4.1推荐中标候选人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为原则推荐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9、注意事项 9.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 9.2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77038654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9.3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9.4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9.5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CA锁(应为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纳凭证及CA锁交到工作人员处。 9.6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开标时间前将准确的CA锁递交到工作人员处也可以远程解密,或者因CA锁故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9.7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9.8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9.9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法定的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权利,异议与投诉受理与处理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规定执行。 9.10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14 时3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下同)二楼开标209室。 (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6日; 11、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2、招标人地址:淮阴区刘老庄乡政府院内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525273223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98号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517-83775505 13、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6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7-80859028 14、围标、串标举报电话:0517-80859000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6年12 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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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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