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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路东侧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二期项目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信息
时间:2014-07-22 11:25:49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天津 加入时间:  2014.07.21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1、建设项目概况 为定向解决河西区尖山八大里还迁安置问题,天津市河西区宜居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拟开发微山路东侧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分五期实施建设。 本项目为微山路东侧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二期项目,四至范围:东至艺林路,南至渌水道,西至江林西路,北至江林北道。工程总投资14.7亿元人民币,规划用地面积8790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8633.1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65295.11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0038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18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15栋高层住宅,其中25层住宅3栋,26层住宅3栋,27层住宅1栋,28层住宅2栋,30层住宅6栋。在地块南侧由西向东依次设置3座3层独立非经营性配套公建(公建1~3)和1座4层局部10层独立配套经营性公建,另在地块地上设4处10kV土建变电站,地块东南侧设1处燃气调压柜。地下层设10kV变电站、换热站、给水泵房、中水泵房、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等设备用房。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扬尘、噪声、施工人员燃气废气、生活污水和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使用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燃气废气、油烟、汽车尾气;生活污水;公建和配套设施可能产生的噪声;生活垃圾。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1施工期 3.1.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建筑工地建筑施工外脚手架一律采用密目网维护;施工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加强机械、车辆维修保养,运输散体物料必须采用密闭装置,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管理等。 3.1.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安设位置应可能远离居民住宅和敏感区域,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或经过降噪技术处理的施工机械;安排施工作业计划。禁止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打桩作业为当日22时至次日7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建筑材料的运输;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3.1.3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工地内须设临时厕所,临时厕所可委托给市容部门定时清运;冲洗车辆的废水以及施工产生的废水应进行沉淀处理,除去其中的泥砂后再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3.1.4施工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后由市容部门处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禁止乱倒乱堆垃圾。 3.2使用期 3.2.1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1)本项目居民日常生活使用天然气,灶头产生的油烟应经油烟吸收装置除烟后,经竖向专用烟道于各住宅楼顶集中排放,同时各住户卫生间废气也经竖向专用通风井引至各住宅楼楼顶集中排放。 (2)本项目地上停车场的汽车尾气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停车场周边可设置不同程度的绿化,加强植物对废气的净化作用。 (3)本项目地下车库采用机械强制排风系统,地下车库的出口设在小区内,车库内的汽车尾气经收集后通过高出地面的排气竖井排放。排气口均位于绿地内,距离地面0.5米,排气口位置设置在远离居民楼处。 (4)早点铺选用合适的油烟净化装置,油烟专用通道位于厨房建筑顶部,排气口远离居民楼设置。 (5)垃圾分类投放点异味主要采取必要的管理、控制措施防止异味的产生。 3.2.2 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水质能够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项目污水水质符合津沽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标准要求,可直接排往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3.2.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规定:如水泵房等,其设备位置应避免对建筑物产生噪声干扰,必要时应作防噪处理。换热站、地下生活给水水泵基座应采取减振基础,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减轻振动传声,设备间应安装吸声材料。电梯操作间电机应配备隔声罩、减振座、避振喉,在设计上电梯间应置于远离主卧室的位置,对于距电梯操作间最近的顶层住宅,其门窗应选用隔声较好的产品。 (2)地面停车位铺装植草砖,物业对停车场车辆进行严格管理。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规定,进入小区的车辆应当装有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消声器和喇叭,并保持性能良好;小区内车辆禁止鸣放喇叭。 (3)公建内购物和播放音乐产生的娱乐噪声按照环发[1999]210号文件《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加强监督和管理。 (4)临渌水道侧建筑应提高建筑隔声效果,尤其是窗户的隔声效果。建议建设单位对临路的窗户采用双层中空式隔声窗,以增强隔声效果。 (5)做好绿化,利用绿地、树木对噪声的吸声、隔声来降低交通噪声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3.2.4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 使用期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回收系统,实现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箱,对于无法回收利用的垃圾及时清运;餐饮垃圾应当实行单独收集,不得将餐饮废弃物混入其他生活废弃物,应设置符合规定的容器,用于存放餐饮废弃物,并设置隔油器对废弃食用油脂进行隔油处理;商业垃圾送物资管理部门回收利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产生的医疗废物,定期上交上级医院集中收集、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地块已规划为居住用地,区域定位符合所在地区发展规划要求。建地块空气环境质量尚可,声环境现状质量较好,可用做居住用地。建设地址地理条件优越,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所在地区规划要求;周围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捷;区外污染主要为西侧小海地供热站锅炉烟气和南侧渌水道交通噪声。经预测,小海地供热站锅炉烟气不会对本项目居住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临渌水道侧住宅楼交通噪声影响值与背景值叠加后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区外交通噪声对本项目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考虑到本项目施工期是暂时的,工程结束后各项环境要素可恢复到现状水平。营运期产生废水进入津沽污水处理厂,具有合理的排水去向,噪声、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在采取必要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本项目建成后可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有利于地区整体景观建设。因此本项目在切实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具有环境可行性。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可与评价单位联系查阅报告 (2)查阅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2014年7月21日~2014年8月1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2014年7月21日~2014年8月1日)。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河西区宜居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2-2825473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4号2号楼1门3层 邮箱:tj_epac@yahoo.com.cn,电话:022-83715590,联系人:朱工                                                                                                                         天津市河西区宜居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1日  
关键字:天然气,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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