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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路以西、云台山河路以北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时间:2014-07-22 17:20:58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辽宁 加入时间:  2014.07.21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南京东润置业有限公司紫金路以西、云台山河路以北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紫金路以西、云台山河路以北地块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南京东润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紫金路以西、云台山河路以北
    建设规模:本项目不分期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49468.3m2,容积率为2.80。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518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8511m2,地下建筑面积46676 m2,住宅总户数1243户。
    建设内容:为6栋27F商住楼(1#、6#~9#楼,其中1~2F为商业,1F商业设置餐饮)、3栋27F高层住宅楼,并设有地面配电房,无燃气调压站和垃圾站等。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
    建设项目为K7010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限制和禁止用地目录;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淘汰、限制类项目,为国家允许建设项目,因此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与规划的相符
    本项目选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紫金路以西、云台山河路以北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49468.3m2。根据南京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符合《南京市江宁区上秦淮北部规划单元剩余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土地利用规划。
    3、污染物达标排放
    ⑴ 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居民厨房和餐饮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以及汽车尾气。
    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居民自行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每栋楼内的内附式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商住楼内的餐饮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脱油烟处理后引至主楼内的内附式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要求不低于85%;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主要是指汽车进出车库及在车库内行驶时,汽车怠速及慢速(≤5km/hr)状态下的尾气排放,由于南京市已全面禁止使用含铅汽油,汽车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HC、NOX等。
    ⑵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餐饮含油废水,经过预处理后通过铺设的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规划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云台山河。
    ⑶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风机等设施,本项目将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音、减震措施;合理布置风机、水泵等设备;确保项目边界排放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⑷ 固体废物
    项目垃圾收集采用密闭垃圾桶收集,每天安排专人及时清理,做到日产日清,废油脂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固废的管理,及时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加强宣传,使项目内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收集、投放的习惯。
    综上可知,本项目对所排放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4、清洁生产
    本项目采用了多项节能与环保技术,提供了很好的技术保障,同时,在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方面亦有了较好的体现。因此,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5、地区环境质量不降低
    经过预测分析,本项目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周围地区当签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级别。 
    6、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后,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不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总量在南区污水处理厂内平衡解决;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外排量为零。
    7、总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分析,依据监测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后认为:
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排放达标,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所需要索取的信息发送至以下邮箱: JSJY2005@126.com;或来电至:025-83306682。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东润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庆新     联系电话:13770733383

关键字:新能源,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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